根據簡明牛津美國字典,三位一體被解釋為:「基督教的神組就是神同時代表了三位人物:父、子和聖靈。」在聖經中並不能找到這個詞和與其相關的注解,在整個新約聖經中也沒有教導這樣的概念。根據Dictionary.com,「三位一體」這個詞的起源是:1175-1225年;古英語三位一體<古法語<後期拉丁語三位一體,三人組合,三人一組,三位一體,意思相同於有三部分的(見trine)使之名詞化。(Trrnity, Dictionary.com)
這說明了這個詞的由來是在新約結束後很久出現的。據信是來自特土良而且在尼西亞會議激烈辯論,有些人被驅逐,還有許多其他會議下冊封的詞。這個教義的支持者相信三位一體已被間接地暗示了,但像這樣重要的概念不會用暗示來表示。實際上,聖經中明白地顯示了神和耶穌基督的關係,這也更清楚地顯示神組並非三位一體。

 

三位三體 vs 三位一體

摩爾們耶穌尼腓人摩門教徒(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成員的俗稱)並不接受三位一體的想法。相反地,他們用神組這個詞,在聖經裡出現過的詞。聖經的神組表現出神、耶穌基督和聖靈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完全分開的個體。聖經描述過的合一是在一慣性、愛和教義上合一。透過閱讀這兩個聖經章節,這概念被解釋了,其中一節用了合一的概念,而另外一節闡述這個詞耶穌基督自己是代表什麼意思:

30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

21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22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23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翰福音17章)

所以我們看到雖然耶穌教導祂和神合而為一,他並不是說合一就是神同時代表了三個人物,他是說神組有三位。在第二個經文中,我們注意到耶穌在作一個偉大調停的祈禱。祂叫祂的使徒與祂合一,就像祂和神合一一樣。明顯地祂不認為使徒們是像三位一體般地十二位一體,這清楚的表現祂要他們在愛、目的和教義上合一。

聖經反覆地清楚地表達神就是救主的父。祂讚揚耶穌基督。耶穌吩咐人們不要稱祂為良善,因為只有神是良善的。(馬太福音19章)耶穌解釋祂沒有照著自己做任何事和教導任何事:祂教導和做神告訴祂要做和說的事,聖靈也一樣。(約翰福音16:13)這已清楚地說明了,而不是只是「暗示」神組的分別。

傑佛瑞‧賀倫談到:

一般而言,任何關於此事的爭論都繞著兩項教義的議題打轉──我們對神組的看法,以及我們相信不斷啟示的原則;這原則使我們繼續增添標準經典。談到這一點時,其實我們不需要為自己的信仰辯護,然而,我們也不希望被人誤解,因此為了讓人更加了解我們,以及明確聲明我們基督徒的身份,今天我就來談談剛才提到的第一個教義問題。

我們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之首要信條是:「我們信神,永恆的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及聖靈」。我們相信這三位神聖人物構成一個神組,祂們在目的、方法、見證和使命上都合而為一。我們相信祂們都同樣充滿了神性的慈悲與博愛,公正與恩典、耐心、寬恕以及救贖。我想正確說來,我們相信在任何想得到、重要而永恆的特質方面,祂們是合一的, 但是我們不相信 這三位人物合為一體,經文中從來沒有教導過三位一體的概念,因為這不是真理。

的確,連眾所倚重的哈珀聖經辭典 ( Harper’s Bible Dictionary )都記載,「三位一體是在第四和第五世紀的教會大議會中所頒訂的正式教義,新約並無此記載」。

所以,任何批評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與當今基督教對神、耶穌和聖靈持有不同觀點的論述,都不是在評判我們對基督的信仰,而是一種認知(我要補充說,是正確的認知),知道我們對神組的觀點迥然不同於後新約時期的基督教歷史,而是重新回歸到耶穌親自教導的教義上。現在稍微來談談後新約全書時期的歷史,也許會有所助益。

西元325年,羅馬皇帝康士坦丁召開尼西亞會議,會商諸多議題,包括日漸引人注意的神為「三位一體」的主張。從教會人士、哲學家和神職要員熱烈的爭論中,形成了(又經過了125年和三次主要的會議後)著名的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爾後又改成了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這些經過多次演變和修訂的信經,以及其他由此而來的信經──宣布了父、子和聖靈是抽象無形、至高無上、超越時空、無所不在、同為一體、永恆共存的,而且祂們是不可知,無形體、肢體、或感情,存在於時空之外的。在這樣的信經中,祂們三位為不同的人物,卻是一個個體,也就是常說的「三位一體的奧秘」。祂們是三位不同的人物,但卻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神。祂們三位都不可理解,但不可理解的卻是同一位神。(《獨一的真神及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傑佛瑞‧賀倫,十二使徒定額組,2007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