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同性婚姻的話題已在政治和文化舞台上成為中心議題。提倡者爭論:「 同性婚姻有何不對?每個人不應該都有幸福及組成家庭的權利嗎?為什麼婚姻只限於一位丈夫和妻子之間?他人的同性婚姻怎麼會傷害你的婚姻呢?」並不是每位反對同性婚姻的人都可以明白說出這些問題的答案。 一篇子午線雜誌(Meridian Magazine)社論最近下了這個標題:「對那些不能明白說出為何同性婚姻是錯的人」,裡面說到:

「並不是每位反對重新定義婚姻的人都可對此問題有清晰的論點。沒有夠多的人可以說出為什麼這項辯論很重要或分析婚姻是否可以在這些尖銳的言論中保存下來…缺乏思考過的論點,同性婚姻的反對者可能只會在回答這個問題上失敗,感覺不自在或有點尷尬。(畢竟,我們不就常常聽到許多人說反對婚姻重新定義的人是仇恨者,冥頑不靈?)」

這篇社論繼續說:「不了解這件議題是有危險的。那些不能明白說出他們立場的人,通常無法持守原則。然而,這個最高法院已捲入的同性婚姻政治辯論,也許在我們今日時代比任何議題都有更深遠的社會影響力。」

 

同性婚姻 vs. 傳統婚姻

這篇社論強烈鼓勵這些人讀一篇國家評論的文章,標題為「婚姻和政治:為何一夫一妻的論點為佳。」這篇文章由謝里夫.傑爾吉斯、瑞安.安德森和羅伯特.喬治所寫──他們是《什麼是婚姻?男人和女人:一場保衛戰》的作者。他們提問及回答關於同性婚姻及政治的相關議題:「為什麼要特別擔心同性婚姻?為何要擔心婚姻政策?如果婚姻政策很重要,為什麼不放寬婚姻的定義來提倡家庭價值?承認同性婚姻關係如何傷害到傳統婚姻?這樣是否喪失平等自由了?」

《婚姻和政治》的作者們說:「在同性婚姻議題辯論很久以前,曾發起『婚姻運動』來解釋為何婚姻對忠於此要求的丈夫和妻子是好的,對他們的孩子及更廣義地,對整個社會來說是好的。」2003年,當麻州最高法院作了一個承認同性夥伴關係為婚姻的判決時,根據條文,婚姻運動的領導者必須決定承認同性關係會增強或削弱婚姻文化。

「他們的結論是,同性婚姻最終不會使美國伴侶結婚的圈子擴張。同性婚姻是把婚姻的新觀點植入法律—其所引發的不好影響是他們多年以來對抗的。他們認為浪漫和充滿感情的結合就是塑造婚姻的至上原因,但這樣不能解釋(撇開任何情緒或個人偏好)或支持穩定規範的持久性、一夫一妻制,同性婚姻只會削弱它。」

「確實,這事情已經開始發生了。災難性的政策像是無過失離婚就是被這種觀點所驅使,這觀點認為婚姻是由浪漫的情感和自我滿足而結合,當這些感覺消逝時就可以解除。婚姻運動的領導者知道為了保留婚姻文化的基礎,他們必須爭取正式且最終的婚姻重新定義。」

 

台灣家庭「社會規範有多重要?歷史是我們的實驗室,而結果是很清楚的。每個存留夠久以留下歷史痕跡的政治社群都制定了男性女性的職責。為什麼?因為單是這就產生了新的人類──他們這些高度依賴的小小生物,當孩子在被有婚姻背景下自己的父母撫養時,有最佳的機會達到身體、道德和文化的成熟度以及貢獻社會。」

簡短地說,我們對我們的小孩有道德上的義務──或者是我們未來的小孩,我們小孩的小孩和未來的世代。他們來到這世上,單純無邪且依賴他們父母的愛、養育、保護和指引。我們的社會越來越注重是政治上的定義,越來越少注重什麼是道德正義以及甚麼對我們的孩子最好。這篇文章作者的意思很清楚: 當小孩子在家中由他們的父親和母親撫養時,他們在人生中會有最佳的發展。

他們繼續說:「但家庭穩定性不會碰巧發生。它需要一個強壯的婚姻文化:規範和引導人們為長遠的利益做選擇。確實地,正義也如此要求。藉由鼓勵婚姻穩固性,州政府表明一項權力──一個小孩將知道他母親和父親對自己和彼此承諾的愛。並且它限制了無辜之人負面的影響,因為失敗的婚姻和未婚生子使我們所有人承受重擔,治安和州政府提供的服務會有更大的需求。社會學家大衛.波普諾和艾倫.沃爾夫對斯堪地納維亞國家的研究顯示,當婚姻文化下降時,國家權力和花費的範圍將會上升。」 重新定義婚姻是個使之消弱的制度,它僅只以浪漫的情感為基礎而不是一個完全忠誠、忠貞及承諾──就像婚姻誓約所述:至死方休──的穩定力量。我們的孩子錯過了成為均衡發展的成年人,是面對世界所需的堅定基礎。

實在地,證據顯示由於家庭崩壞,政府的負擔加重。根據文章:「一個偏向左派的布魯金斯學會研究發現1970年到1996年共花了$2290億福利支出,啟因於婚姻文化的崩壞及隨之而來的惡化:青少年懷孕、貧窮、犯罪、濫用藥物和健康問題。一個2008研究發現離婚及未婚撫養孩童每年花納稅人$1120億」

「當政府支持婚姻制度而不是修補破碎婚姻文化的問題時將會更有效率。並且政府可支持這些規範,不用禁止任何事。自由主義者和社會觀察者應和婚姻同盟。」

戈登.興格萊會長,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前任已逝先知和領導者在1996年一篇名為《這件事不是在角落裡作的》的演講說道:「一個國家崛起的高度不會比國內家庭裡的力量還要高。如果你想要改革國家,就從家裡開始,有父母教導他們孩子正面樂觀的原則和價值,引導他們作有價值的努力…父母在世上沒有比教養孩子正確的道路更大的責任,並且當歲月過去,他們不會有比看到孩子在正直和誠實中長大,在生活中有所作為獲得更大的滿足。」

作者們下結論:「支持一男一女的婚姻不是對同性相吸傾向的人懷有敵意,或者忽略不論什麼原因而沒有結婚之人的需求。他們和其他人一樣值得我們的關心和尊重,而公共政策應該要作必要和適當的事幫助他們生活順利。但同樣對公共利益的關心包含保護和加強婚姻文化,就是要藉由提倡婚姻的真理來達成。」

社論和這篇文章提供關於同性婚姻辯論許多思考空間。那些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必須花時間建立清晰且連貫的論點來面對這個議題的支持者。如同這文章表明的:「在婚姻被誤解的範圍內將會更難看出婚姻規範的要點,更難在生活中實行及鼓勵和嚴格的遵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