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在世界奠基時所設的救恩計畫保障了人類的選擇權。我們的選擇決定了我們的命運以及我們在神永恆國度的地位。 經文告訴我們人有「自己採取行動的自由──選擇永遠死亡的道路或永恆生命的道路。」(見尼腓二書10:23)

主讓人類選擇,也讓對立出現:

「因為萬事必須有對立, …若不這樣,正義就無法出現,邪惡也無法出現,神聖或悲慘,好或壞,也都無 法出現。這樣的話,萬物必混成一體;如果成了一體,就必如同死了一般,沒有生命也沒有死亡,沒有腐壞也沒有不朽,沒有快樂也沒有悲慘,沒有知覺也沒有麻木。祂創造了我們的第一對祖先,以及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之後,總之,在萬物創造之後,為了完成對人類的永恆目的,就必須要有一種對立;就是禁果和生命樹的對立;一種是甜的,另一種是苦的。」(見尼腓二書2:11,15)

「因此,世人在肉身中是自由的;凡對人類有益的事物都賜給他們。他們可以藉著全人類的偉大中保,自行選擇自由和永生,或順著魔鬼的束縛和力量,選擇束縛和死亡;因為魔鬼力圖使所有的人都像他一樣悲慘。」(見尼腓二書2:27)

 

神尊重我們的自由選擇權

有時候人們會納悶為什麼神不介入阻止邪惡的人濫用選擇權。祂為什麼不解救二次大戰時大屠殺的受害者?祂為什麼不阻止迫害、戰爭、搶奪和謀殺?為什麼這些事情要發生?有些人因為世界上的悲慘事情而變得完全不相信神。我要對那些心存懷疑的人說:許多邪惡的發生並不是神的選擇,而是人類的選擇;而祂保證了人類的選擇權。

人們使用了選擇權,有時會造成了對他人的欺壓與迫害。我們每個人都要在神的面前,為自己如何使用選擇權而負責任。那些迫害或蓄意傷害他人的,將必須面對祂的審判。在摩爾門經中有一段紀錄,記載著一個邪惡的社會決定要迫害那些屬於基督的教會的人們。那些不願否認基督的女人和小孩,都被處以火刑。因此,兩位持有神聖的聖職權能的基督使徒得以行奇蹟來救那些受害者。

艾繆萊克看到被火燒的婦女和小孩的痛苦,自己也非常痛苦;他對阿爾瑪說:我們怎麼能眼睜睜看著這麼可怕的事發生呢?讓我們伸出手來,運用神在我們裡面的力量,把他們從火中救出來吧。但是阿爾瑪對他說:靈強制我不得伸出手來;因為看啊,主會將他們接上去到自己身邊,接到榮耀裡;祂容許他們這麼做,換句話說,祂容許人民因心地頑硬而這麼做,是要使祂在憤怒中所降的懲罰顯得公正,使那無辜者的血作為不利他們的見證,是的,並在末日大聲喊著控訴他們。(見阿爾瑪書14:10-11)

主讓邪惡的人們把他們的邪惡計畫進行到底,而他們終將面臨他們應得的、主嚴厲的審判。塵世的生命非常短暫,而我們痛苦的遭遇也是。主知道經由基督的贖罪,即使是最痛的傷口也會在永恆中癒合。我們的工作是選擇善、選擇基督、及選擇以仁慈來服務我們的同胞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