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在美國猶他州理髮的時候談到我曾在紐約住過一陣子。

這位幫我理髮的年輕女孩驚嘆:「哇!我一直都很想去紐約!這一直以來都是我的人生志向。我希望我能去……」

後來她臉色一沉:「但是我不能。」

我有點困惑,問她為什麼。

她說:「喔!我不能去。因為我必須工作。」

「他們不讓你放假嗎?」

「他們會,但是我從來沒去過什麼好地方,我負擔不起。」

我問:「妳有訂有線電視嗎?」

她不明白我問這問題的用意,回了我:「有……?」

「取消吧,這樣妳三個月後就會存夠錢去了。妳甚至可以借住在我的朋友家裡,讓這趟旅程更省錢。」我這麼建議。

「喔!我不能這麼做。」

「看電視比去紐約的夢想更重要嗎?」

「不是,我是說,我不能就這樣離開去紐約。如果我在那裡被搶劫怎麼辦?我必須留在這裡工作。我別無選擇。」

我們的對話就在我留給她小費,做為她紐約行的資金中結束。

我一直和她保持聯絡。

她始終沒去。

現在她可能有了其他的外務,但是我猜想可能都是一些煙霧彈──她想出來的假藉口,不斷阻止她的藉口。

也許她覺得她沒資格完成這夢想。

也許她信心不足而裹足不前。

也許她只是想,她必須工作,因為那是人們都在做的事情。

也許她只是試圖聊天,而不是真正想去(但是從她興奮之情來看,我認為她真的很想去)。

 

你永遠都有不同的選擇

另一方面,我的妻子有非常不同的觀點。

在她高中畢業之後,她所有的朋友都去念了大學,而她的父母也鼓勵她這麼做。相反地,她花了一年的時間在印度一間痲瘋病院工作,以及在義大利當保母。然後她才去了大學。雖然在傳統的社會標準中,她「落後」了,但她依舊獲得了她想要的教育。

她明白每個人都以他們認為最好的方式生活(或應該這麼生活)。如果她想要先在世界上獲得一些生活經驗,而她的朋友們想要先去上大學,那都沒有關係(我只希望她的朋友們沒有因為他們覺得他們必須上大學而去。)我的妻子依照她自己的步調,猜猜看怎樣?她現在有自己的事業,而且非常開心。

請想想……她的生命並沒有因為她沒去做其他人都在做的事情而終結。

為什麼我們不更常這麼做呢?為什麼我們和我們身邊的人做一樣的事情、永遠不去把握機會尋夢並築夢踏實呢?

為什麼我們不了解生命不像一、二、三、四,或五星級餐廳,只有幾樣稱為「命運」的東西,反而是有無限供應材料,讓你能夠盡情發揮創意的廚房呢?

我們有三個主要的感情障礙,阻止我們前進:

對未來的恐懼(自己想像的)

目前的限制(自己造成的)

過去陳舊的規定(自己強加的)

就像那位幫我剪髮的女孩一樣,她很害怕她想像出來的「被搶劫」的未來、她不讓自己現在休假、因為她過去沒辦法負擔好的東西,她就阻止自己去想像不一樣的未來

當我們因為覺得事情需要被完成而去做事情時,我們就在我們的身上加諸假想出來的規則──我們必須去做這件事。但是在現實當中,如果這不是出自高天,那麼我們並不「必須」要去做任何事情。

沒錯。

你不「必須」要去做任何事情。

我的理髮師朋友不需要一直工作。她可以用她休假的時間完成拜訪紐約的夢想。

我的妻子知道她不需要馬上去唸大學。她從世界上不同地方服務其他人的過程當中獲得經驗。

你不需要在年輕的時候就結婚。花點時間約會、認識更多人。

你不需要依賴別人的見證。你可以祈禱、自己找到你的見證。

這個故事教我們的事?如果你在生命中有很想去做的事,擬訂計畫,然後去做!

你是誰,能讓你畫地自限?

當然,我們都有不同的責任,我們也不能從現實生活當中抹去這些事情──我的意思是,在你「必須做」的事情當中,大部分的事情都應該被移到「大部分的人都這麼做」的分類中。

土耳其哲學家,哈倫.葉海雅曾說過:

「我總是不明白為什麼鳥雖然能夠飛去世上任何地方,卻仍然選擇待在同樣的地方,後來我問了自己同樣的問題。」

你不必因為需要工作而工作。

如果有其他的事情你覺得你必須先去做,那麼你不需要馬上去上大學。

你不需要因為你能夠早點畢業,而放棄海外遊學的機會。

你不需要因為有一點風險,而放棄自創生意的機會。

你不需要放棄寫書。

的確,你不必須要去做任何事。

走在多數人走的路上永遠不會找到創新、探索,或熱情。或換句話說:「成功之路常是杳無人煙的小徑。」(Frank Tyger,擔任34年紐約時報漫畫家)

確實,探險、進步,還有生命的「相異處」都在「人跡罕至的路」上。(羅伯特.佛洛斯特(Robert Frost),《The Road Not Taken》)

起身、跨出去吧!

探索你的夢想,並築夢踏實去實現它。

也許在這條路上,你會找到你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的能力。

但是……你不必須這麼做。

「不要追求財富,卻要追求智慧,並且看啊,神的奧祕必向你顯露,然後將使你富有。看啊,有永生的人,就是富有的。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你向我求什麼,就必為你成全;而且如果你渴望,你將在這一代成為做許多善事的工具。」(教義和聖約6:7-8)

 

原始文章由Zack Oates所寫,發表於LDSliving.com,標題為《How Saying “I Have to . . .” Holds Us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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