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一次朋友聚會上,有人問:「你不認為摩爾門成員太早結婚了嗎?在我們真的瞭解自己之前?」周圍一下安靜得你能聽到針掉在地上。在這個房間裡幾乎每一個都是很早結婚的摩爾門女孩。而我自己,也是在20歲時結婚的。

當我思考這個問題並搜索很多不同的網站以及後期聖徒的演講後,我得到的結論是,自我意識包括兩件事:懂得快樂源自於內心,以及服務幫助我們以一個個體成長。早結婚並不妨礙這個進程,也不會因為晚結婚而使它變得更容易。

 

快樂源於內心

當我們心裡感到失落和困惑時,我們經常從外界尋求快樂。或許我們認為旅遊或購物,或事業會帶給我們滿足感。但是通常如果我們之前的感覺不好,我們之後依然會感到空虛。認識自我不需要透過劃掉人生目標清單上的東西,或是按照世人的期望生活。

事實上,往往是害怕錯失良機導致最大的壓力。總是擔心有其他的可能,並不會為一個人指明方向。只會讓他們在「如果我……」當中停滯不前。

認識自我需要行動,以及對自己誠實。這意味著把世俗認為有意義的定義放在一旁,然後發現什麼是對自己有意義的。

發現自我並沒有時間限制。這個過程沒有終止,就像我們的年齡和成長一樣潮起潮落。它不會永遠美麗和優雅,有時是混亂、困惑和靈魂的煎熬。婚姻可以為這些提供一個安全的和充滿愛的環境。

「我們的人生需要一個見證人。這個地球上有上億人,一個生命真的重要嗎?但是在婚姻裡面,你承諾關心每一件事。好的事、壞的事、可怕的事、平凡的事、所有的一切、所有的時間、每一天。你說:『你的人生不會被忽視,因為我會注意到。你的人生不會沒有見證,因為我會是你的見證人。』」蘇珊.薩蘭登,《談情共舞》(2004)

 

服務

耶穌基督的愛是我們的榜樣

我想要引用三位敬愛的領袖的演講。

在經文中我們讀到基督談論服務: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25-26)

泰福.彭蓀,一位備受愛戴的先知就服務分享了這些話:

「這是基督純正的愛,稱為仁愛,《摩爾門經》見證是最偉大──永不衰退、永遠長存、所有的人都應有的,如果沒有,那他們就什麼也不是……」(總會成員大會,1988年4月)

對於基督這種純正的愛:

「主所談論的愛不僅是身體的吸引,同時也是信心、自信、理解和夥伴關係,是奉獻和陪伴、生兒育女、共同的理想和標準。愛是生命的純潔、犧牲和無私奉獻。這樣的愛永不厭倦,也不減弱。它會在疾病與悲傷、富裕和匱乏、成就和失望、時間和永恆一直存在。……今日,它是一個示範性的愛,但在十年、三十年、五十年的將來,這將是一個更偉大、更強烈的愛,透過年復一年為彼此、為你的家人,和為神的國的犧牲、痛苦、快樂和奉獻,變得更安靜、更莊重。」(多馬.霍爾曼,《對的人,對的地點,對的時間》,2008年8月1日,楊百翰大學靈性演講會)

換句話說,婚姻是基督純正的愛的最終體現。

總之,我覺得婚姻提供了發掘真實自我的絕佳機會。當你真誠地在成長所帶來的喧囂與嘈雜中尋求真實的自我時,一個真正愛你和支持你的配偶可以灌輸力量和信心。同時,基督要我們每日以耐心和仁愛對待他人,婚姻提供了學習的場所。不管你在什麼年紀踏上這個旅程,這都將是個探索自我的過程的開始,而不是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