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年輕的時候,離婚是個非常少見的現象。這個名詞似乎代表了用嚴厲陰鬱的口吻談論的可怕陌生的事。我總是為那些少數我認識、父母離異的孩子感到遺憾。我二十幾歲的時候,家庭的定義、承諾、自我認同以及愛都混雜在一起。一度感到陌生的事物現在都變得正常,而核心家庭及傳統表現愛的方式現在都成為對話中尷尬的主題。

我曾聽說,關於愛的所有記載都是真的。我一度相信這個說法,但是現在我知道常見於大眾文學或媒體中關於愛的事,沒有一件可以稱得上是真的。最近為了找尋關於愛的引言,我到了wikiquotes.com網站,看到一些以名人圖片宣傳的愛的宗教,讓我忍不住大笑。舉例來說,我心目中的英雄,也是被公認為最好、最有智慧、最有哲理的美國男性歌手之一──巴布.狄倫──有一個特別可笑的引言:「陷入情網的人是沒有理智的。」

不知道為何,我對這位大導演有特別的期待,但是伍迪.艾倫在這個網頁的引言卻令我反感:「愛是答案,可是當你在等答案的時候,性會提出幾個很好的問題。」──伍迪.艾倫在《James Robert Parish, The Hollywood Book of Love, (2003), p.35》中這麼說。這兩句和其他我在這個網站上找到的引言也許看似愚昧,但是他們代表了任何平面媒體廣布於這個世界中關於愛的主題中所謂的真理。而這是非常危險的。

當我年齡漸長,發現自己是無藥可救地浪漫。從小我閱讀非常多的書,在我國中畢業之前,幾乎所有關於愛的知名故事都已經深深烙印在我腦海。我的個性一直都很男人婆,甚至一直到二十出頭的時候。我一直在等待那些書中讀到或是電影上看到的夢幻般的事發生在我身上,這樣我才知道我戀愛了。而現在身為與一個最浪漫的男人結婚的我來說,坦白告訴你,這些想法有98%從來沒有發生過,而且並不影響我現在的快樂。

結婚之後,我對什麼是愛、婚姻、親密關係、家庭及浪漫的觀念改變了,這點讓我覺得很驚訝。身為一位受過教育、周遊四方、有很多美好朋友的活潑外向的女性,以及有一份很棒的工作,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是如此地天真。但是在我結婚之後,對於這個社會中充滿的謊言及危險的想法令我特別關注──這些尤其影響了女孩及女人。這些謊言影響個人的自尊以及找到幸福的能力。

 

「情人節」的真諦

情人節 中真愛的意義是付出滲透進社會中對於愛的主要訊息是:愛是以我為主、找到一個人能滿足我、找到一個人解決我的問題,讓我在生活中能更快樂。人們終其一生都在尋找愛,因為長期關係「不理想」或是他們找不到「對的人」。以我來看,這是因為人們一看到問題的徵兆就逃跑。假若生命沒有時時刻刻都很有趣,或是其他人不如他們想像中完美,那麼這一定就不是「真愛」。事實上,事情是完全相反的。雖然擁戴承諾、婚姻和小孩已經不流行了,但是這些是真正能找到愛的地方──為他人奉獻我們自己。

哥林多前書13:4 寫道:「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愛其實是給予而非得到。愛是與某人一起克服問題(不論是內在或是外在的),以及因之更加親密。我們不會因自私而獲得滿足。真愛不只對我們的孩子,也對我們的配偶許下承諾。我很喜歡曾經聽過的一個評論:「你絕對不會與你的孩子離婚。那麼為何你的配偶和孩子不同呢?」

我很喜歡這句話,因為這讓我從另一個角度思考這件事。我認為許多父母不會真的想要「脫離」孩子或是與他們的孩子分開。親子關係並不會失效或撤銷。難道配偶不配得到同樣的特權嗎?配偶就像孩子一樣是家庭不可或缺的部分。當然,這並非總是可能。許多無私、愛人的人也經歷離婚,甚至也曾努力挽救。當然,有些情況是情有可原的,而我並不會假裝知道或是批判任何特別的情況。讓我覺得難過的是,離婚在這個社會當中是如此常見。

離婚並不是唯一的威脅。對婚姻與家庭重新定義的結果是置我們的社會和孩子的未來於危險之中。這個世界已經拋棄核心家庭是國家的基礎的觀念。現在,家庭由一個浮動的,以個人當下所認為正確的標準所定義。同性婚姻、單親家庭,以及不婚情侶和父母症威脅著這些提供世界平安和安全的基礎。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常被稱為摩爾門教會)的羅拔.辛普森在他的演講《一段長久婚姻》中談到:「離婚,以及其殘酷的附帶影響,威脅著社會最根本的東西。約瑟.F.斯密會長觀察到:『婚姻是人類的保護者,沒有了婚姻,神的目的會失落;美德會被破壞,不道德和墮落便會趁虛而入,而地球就會空洞與空虛。』」每一位當代的先知對於這個問題都以自己的方式說了一樣的事。

我在網路上找到的最喜歡的愛的引言之一是來自希波的奧古斯丁:「愛是求問、尋找、叩門、尋得,以及對其尋得的事物懷有信心。」(希波的奧古斯丁,於Josiah Hotchkiss Gilbert, Dictionary of Burning Words of Brilliant Writers (1895),第392頁)我同意奧古斯丁的說法──在尋求指引、有信心的原則下,擇你所愛,愛你所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