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道.潘會長的書「神聖聖殿」不但是一部有名的後期聖徒著作,而且也是關於聖殿最具理解力和權威性的一部書籍。教會的聖殿準備手冊中的內容也有很大部分來自於這本書。
在「神聖聖殿」這本書中,潘會長整理先知說過關於這項最神聖聖約的話來審視新永約。潘會長向後期聖徒們解釋新永約並非聖殿婚姻,和許多人的想法不同,但新永約的意義卻有更深層的意義。
雖然聖殿印證是我們可以獲得的最高教儀,但這是因為聖殿印證建立於我們在今生立下的其他聖約和執行的其他教儀之上。但聖殿印證仍舊不是新永約。
潘會長在書中也解釋了此聖約如何是新的聖約,也是永恆的聖約。
以下摘錄自「神聖聖殿」。
主在教義和聖約第132篇中啟示:
看啊,我向你們顯示一條新永約;如果你們不遵守這約,你們就被定罪;因為沒有人能拒絕這約還被許可進入我的榮耀。
因為凡要從我手裡得到一個祝福的,就必須遵守為那祝福指定的律法,和有關的條件,正如那從世界奠基以前就已制定的。(教義和聖約132:4-5)
什麼是新永約?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用以下的話為新永約下定義:
什麼是新永約?遺憾的是,許多教會成員對於新永約真正的意義有所誤解及被誤導。新永約是所有的福音聖約和責任的總和,我想對此作證明。在教義和聖約第66篇第2節中寫到:
「我實在告訴你,你有福了,因為你接受我的永約,即我圓滿的福音,那是傳給人類兒女的,使他們能得著生命,並成為那將在末世顯示的榮耀的領受者,正如古代先知和使徒所寫的那樣。」
其中清楚地談到新永約的定義已在教義和聖約第132篇中賜予我們。讀了這節經文後我們知道,婚姻並非新永約。如果有任何人這麼想,我要直接對你們說。洗禮也並非新永約。教義和聖約第22篇中主說洗禮是「一條新而永久的聖約,從太初就有的。」主對於今生及永恆的聖殿婚姻是「一條」新永約。(Doctrine of Salvation, 1:156.)
為何稱為新的聖約呢?
至於為何要稱為新的聖約呢?斯密會長寫到:
每一項為了使人們成就神的救恩和超昇的教儀和條件,都是一項聖約。為罪的赦免的洗禮是一項聖約。當這項教儀在此福音期被顯露時,主稱之為「一條新而永久的聖約,從太初就有的。」從太初起就被賜予的聖約,因為人類的叛教遺失,但因為這條聖約再次被顯露給人們而成為了新聖約,而這是一條從太初就有的,且永久的聖約對我們個人的影響也會永遠持續。並且,任何時候需要悔改的時候,洗禮就是悔改的方式,或者稱之為律法,由神給予的罪的赦免,所以這項律法是永久的。(Doctrines of Salvation, 1:152.)
這條聖約包含所有福音中的教儀──我們在聖殿中執行的最高教儀。讓我們再次引用斯密會長的話:
「現在對了新永約有了清楚的定義。新永約是所有一切──豐滿的福音。所以正確執行的婚姻、洗禮、聖職授予,和一切其他的教儀──每一項約定、每一項責任、每一項耶穌基督福音中的行動,而且透過祂的律法由聖靈的應許而印證的教儀,都是新永約的一部份。(Doctrines of Salvation, 1:158)
…聖約這個詞是非常有力量且激勵人心的詞。它使男人女人和小孩超越自我,進而體會高榮的超昇。
原始文章由Danielle B. Wagner所寫,在ldsliving.com張貼,標題為《President Packer: Most Mormons Misunderstand What the New and Everlasting Covenant Actually Is》
中文©2018 LDS Living, A Division of Deseret Book Company | English ©2018 LDS Living, A Division of Deseret Book Comp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