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昨天我兒子問我,那些得絕症和痛不欲生的人可以自殺或安樂死嗎?我和他分享了我的意見,但我想知道怎麼說會比較好。

 

答:

你想問的是不是,我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同時違反神的律法和人的律法?塵世生活本來就不是一座美麗的玫瑰花園。生命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了經歷痛苦、困難、罪惡和對立。這個話題似乎有個分明的界線、沒有人應該邀請或尋求痛苦、困難、作惡或對立。我們不邀請這些事物來臨,因為它們是對立的存在,也是我們需要克服的對立,我們也必須經歷必要的痛苦。

主也曾如此給予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先知約瑟.斯密關於苦難和對立的教導。當時約瑟.斯密和其他人被不正當的囚禁在密蘇里的利伯地監獄。他們遭受迫害,且受監禁六個月。最後約瑟.斯密在痛苦中呼喊,教義和聖約121:1-6中記錄到:

神啊,您在哪裡?遮蓋您藏身處的天幕在哪裡?

您的手要靜止到幾時?您的眼,是的,您純潔的眼,要從永恆的諸天看您的人民和您的僕人受冤屈到幾時?您的耳要被他們的哭喊貫穿到幾時?

是的,主啊,他們要忍受這些冤屈和非法壓迫到幾時,您的心才會對他們軟化?您的心腸才會被感動而憐憫他們?

主,全能的神啊,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造物主,及魔鬼和陰間黑暗與陷入黑暗的領域的控制和支配者──伸出您的手來;讓您的眼看穿;讓您的天幕升起;讓您的藏身處不再被遮蓋;讓您的耳傾聽;讓您的心軟化,您的心腸被感動而憐憫我們。

讓您的憤怒向我們的敵人燃起;並且,在您心裡的盛怒下,用您的劍為我們所受的冤屈復仇。

我們的神啊,記得您受苦的聖徒;您的僕人會永遠因您的名而歡樂。

他的呼求得到了回答,但這個回答卻沒有減緩他們的痛苦,而是教義和聖約121:7-11中主的回答。

我的孩子,願你的靈魂平安;你的逆境和你的苦難不過是片刻;

然後,如果你好好持守,神必提升你到高處;你必勝過你所有的仇敵。

你的朋友確實站在你身邊,他們必用溫暖的心和友誼的手再次向你歡呼。

你還沒有像約伯那樣;你的朋友沒有與你相爭,也沒有控告你違誡,他們沒有像約伯的朋友那樣做。

至於控訴你違誡的人,他們的希望必破滅,他們的期望必如白霜在上昇的太陽的熾熱光芒下融化那樣融化掉;

主在這些經文中的教導,其實就是持守到底,如果我們能做得到,偉大的祝福就會來臨。

馬丁手推車隊紀錄了以下的經驗。凡希斯.為伯斯特是馬丁手推車隊中其中一位遭受無法言喻的痛苦的成員,他說:「我們每個人都因此得到對神的絕對知識:神活著;我們在極端的環境中認識了神。」

若我們逃避一件事來避免必要的痛苦,進而使我們無法獲的美好的祝福,我們又該如何配稱獲得從痛苦而來的祝福呢?甚至是在我們自行了結痛苦且違反神最基本的誡命「不可殺人」的時刻呢?我們不但會使自己更加遠離被應許的祝福,終止人類生命時的手也背負著極大的罪惡,我們也會遭受神的重大譴責。神知道我們的意念和心中的感受。祂是最慈愛的父神,祂在乎我們的福祉,超越你我的想像。只有透過祂的手,才能取決人類生命的開始和結束。

 

原始文章由Gramps所寫,在askgramps.org張貼,標題為《Is it acceptable to terminate suffering by suicide or assisted suic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