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我在洛杉磯聖殿結婚。我16歲才加入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常被誤稱摩門教),結婚那一年我21歲。我在非摩門家庭中長大,初加入教會時對於很多教會文化不甚了解。

 

在有些方面我過得很辛苦。我的父母親屬於中產階級人士,他們資助我讀書直到我讀完大學為止。為了選擇好的學校,他們決定搬到南加州附近的區域居住(我八歲那年從華盛頓特區搬過來)。而這裡的學校也確實非常優秀,不僅學區優良,居住環境也好,我們家後院還有游泳池呢!但是我們的家庭生活卻是一片混 亂。我的母親患有人格異常的疾病,她不僅有自戀的傾向,脾氣也很暴躁,所以其餘的家庭成員經常受到她的精神虐待。她的行為實在令人難以接近,我也無法在各方面得到她的認同,所以我只好選擇疏離她。多年來,我父母親的婚姻一直遊走在離婚的邊緣,那時侯我剛處於青少年時期,他們甚至期待我去幫助他們解決問題。也就是從那時候起,我自知能力有限,所以開始渴求靈性的力量並得到指引。

 

後來我也和朋友們陸續接觸了不少的教會,最後有人邀請我參加一場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青年大會。當我踏入教會門檻的那一刻起,我立即感受到一股從聖靈而來並且無法抵抗的靈性力量,它向我做見證,告訴我將在這裡找到真理,我也可以在此尋得內心的平靜和那股可以幫助我的力量。我父母親的心終於軟化下來,並同意讓我接受洗禮,他們原來以為我只是一時興起,在我下決心之前總是會經歷許多不同的宗教和哲理。為了避免我長期待在這個教會裡,他們不讓我就讀猶他州的教會大學──楊百翰大學。他們知道這個大學裡的許多學生都是在大學時代找到自己伴侶的,而他們不希望我嫁給後期聖徒。

 

堅持信仰

後來我就讀了加州的一所長期以玩樂著名的大學。當時我剛加入教會才兩年,還有許多事情不懂。年僅十八歲的我又初到一個新的環境,我很希望自己的生活能符合後期聖徒的標準。那時正值六十年代,酗酒、吸毒和性行為都是學生們會做的事。同居是一種新流行,人們不重視婚姻。但是,卻常常有些所謂的「學校風雲人物」在酒醉之餘來找我,向我傾訴他們對人生的迷惘,甚至需要我給他們道德規範上的指引。他們個個都比我年長,比我聰明,更是受過更多的教育的人,但是由於我對自身道德水準和信仰的堅持,他們卻需要我的幫助。

 

有趣的是我竟在這個大學遇到了我未來的丈夫,他是一位積極的後期聖徒,正準備去傳教,這絕對不是我父母親所希望發生的事情。事實上我和他早在進入學校之前就彼此認識。後來那一年的三月,他離開學校,前往外地做為期30個月的摩爾門傳道事工(現在年輕男子傳教只需24個月〉。同時我也轉學到了楊百翰大學,邊讀書邊等他回來。在他返鄉後的四個半月,我們就結婚了。

 

我的聖殿婚姻

結婚當天的早晨,我們先舉行了聖殿婚姻的教儀。在這前幾天,我已經先完成了我個人的恩道門儀式。不像今日的聖徒,我從來沒上過任何的聖殿準備班的課程,聖殿對我而言是充滿了驚喜。比起聖殿,後期聖徒教堂的設計顯得簡約和樸實,而聖殿則裝飾華美,處處充滿象徵性的物件。聖殿內是那樣的明亮和平靜,我從沒到過這個地方。當天早上6點30分,我和我的未婚夫離開家門,他的家人和支會裡的一些成員也參加了,我的家人沒有參與。一般而言,婚禮上總是有許多讓人忙得不可開交的事。但是在聖殿結婚的好處是你可以時常回到聖殿中,為死者進行教儀,然後有機會重複聆聽到那些誓約。慢慢地,我們在聖殿中所立的聖約和所做的承諾會漸漸滲透到我們的生活中,而我們對永恆事工的理解力也會慢慢加深。

 

聖殿裡是不可以拍照的,所以我的母親為我安排了一張在婚禮招待會時可以擺飾用的照片。但是我想我所選擇的結婚場合,一定令她無法有融入感。我的父親也從很遠的地方趕來,參加我的婚禮招待會。但他們無法參與聖殿內的結婚儀式,只有配稱的後期聖徒成員才可以進入聖殿。

 

不同以往的是,聖殿現在有一些可以幫助無法進入聖殿的家庭成員,能更好參與婚禮的方法。如果我可以再選擇一次,我會把戒指交換儀式改到婚禮招待會上進行,這樣一來,我的非成員家人們也可以和我一起分享喜悅。我想我的父母親可能不想參與聖殿外的拍照活動,也不想在聖殿花園的一邊歡迎我們出場吧!他們心中其實頗有不滿。

 

幾年後,我的父母親終於開始尊重我們的聖殿婚姻和我對婚約的忠誠。我和丈夫在聖殿中所立下的永恆聖約也幫助我不要只是短視人的天生缺點,而是要從長遠上看清楚我們永恆的角色。家中的六個孩子也都擁有非常堅定的信心,將來也都能成為社會有為的青年。

 

1997年,我的父母親去世了。多年來我的一些很神聖的靈性經驗告訴我,他們已經接受我在聖殿中為他們所執行的教儀。我甚至為他們執行了永恆婚姻的印証。當然我知道,在他們死後的世界裡,他們有權選擇要不要接受,然而我知道他們已經「收到了」。我也幫我的祖先們執行了教儀,我知道他們也會收到的。我的永恆婚姻不僅改變了在我之前的世世代代家族,也治癒了我的家庭並惠及未來生生不息的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