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是所有正義的基礎(希伯來書11:6),沒有信是無法取悅神的(約翰壹書3:7)。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11:1)……信心是首要最偉大的指導原則,信心對所有事情具有力量、支配,以及主權。它們因信心而存在、他們因信心而得以支持、它們因信心而改變、它們因信心而維持,與神的旨意和諧;沒有信心就沒有力量……(約瑟‧斯密,Lectures on Faith, 1)
信心是神給人的禮物,這份禮物經由服從獲得,其他的祝福也是……加增的信心代表增強的力量,雖然人無法在今生一次運用所有跟從他的力量,若有限的時間內無法運用,藉著對祂加增的信心,這些力量能夠在永恆當中完整被運用。(約瑟‧斯密,福音教義,444-45)
我們接受來自神的誡命是祝福,不是阻礙。祂給我們這些誡命,我們藉著遵守誡命能夠更加接近祂,並且能夠聽到祂的指示以及接受祂的慈悲。即使我們不了解它們,服從這些誡命,增加我們對神的信心和信任,並以祂的原則過生活會在我們的生活中結出甜美的果實並帶來喜樂。一旦我們有了信心,我們會變得服從,因為我們愛祂,我們也會進一步行動去服務,幫助祂其他的孩子。信心是一個行動的字,它使我們悔改、正義地過生活,並且依靠神而非我們自己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