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辨別教義,原則,和規則的不同」中,我談到了大衛.貝納長老所使用的架構。貝納長老告訴我們:

  • 教義是關於救恩的永恆無法改變的的基本真理。像是「神格的本質,救恩計畫,耶穌基督的贖罪」(151-152頁)
  • 原則是「基於教義而來,由教義而生」的「行為的基本的指引」,而且就像教義一樣,原則「不會改變」。原則提供了方向,而且原則並不是特定的行為。像是,對基督的信心,罪的悔改,對神服從,和為人服務。(154-155頁)
  • 規則是「實際的行為,步驟,應用,或程序,透過這些規則福音教義和原則才能夠在我們的生活起作用」。規則「根據不同需求和情況適當改變」像是,星期天不購物,早中晚都要祈禱,優先繳付十一奉獻。(156頁)

貝納長老談到,以上的每一部分都回答了不同的問題。教義回答了目的「為何」,原則幫助我們了解要「做什麼」,規則告訴我們「怎麼做」。

我相信這樣的架構可以幫助我們更了解智慧語,上週我探索了「智慧語的教義」。以下引用的經文都可以幫助我們回答「為何」,就像是「為何我們應當謹慎篩選進入我們身體的東西?」

  • 神有個「骨肉身體」,祂照著祂的形象創造了我們的身體。(創世紀1:27;教義和聖約130:22)
  • 我們的靈和身體就是我們的「靈魂」,而且若沒有身體,我們就「不能獲得完全的快樂」(教義和聖約88:15;93:34)
  • 我們的身體很神聖,是「神的殿」,祂的靈住在裡面(哥林多前書3:16-17)
  • 我們的身體並不屬於我們,是神­­「重價買來的」(哥林多前書6:20)

智慧語的教義幫助我們了解為什麼我們要將榮耀、尊重、照顧我們的身體這件事,視為神聖的管家職務。這很重要,就像培道.潘長老教導的:「真正的教義、理解可以改變行為和態度…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如此奮力地強調研讀福音教義的重要性。」

有了智慧語教義的概念後,我們現在要談到教義和聖約第89篇中關於智慧語的教導。

 

關於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的教導

教義和聖約第89篇包含了三大部分:(1)導言(1-4節);關於其他物質和食物的忠告(5-17節);應許(18-21節)。在中間的部分,教義和聖約89篇找到的第一部分的指令可以在5-9節看到。

5  你們中間只要有人喝酒或烈性飲料,看啊,那是不好的,在你們父的眼中也不宜,只有當你們集合在一起,在祂面前獻上你們的聖餐時才可以。

6  而且,看啊,這必須是清酒,是的,是你們自己用葡萄樹上的葡萄釀的純葡萄酒。

7  還有,烈性飲料不是給肚腹用的,而是洗滌你們身體用的。

8  還有,菸草不是給身體用的,也不是給肚腹用的,對人不好,而是用來治瘀傷和一切病畜的草本植物,要憑判斷和技巧來使用。

9  還有,熱飲料也不是給身體或肚腹用的。

從約瑟.斯密開始,每一任後期聖徒先知都將「烈性飲料」解釋為「咖啡和茶葉」。20世紀初,後期聖徒領袖用教義和聖約第89篇來教導我們,我們必須禁用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來與教會一致。現在我們接受這項教導,而且將其視為神的誡命。我們知道禁用這些物品是保持自己配稱進入聖殿的一部份,而且也能讓我們獲得身為教會成員的祝福。

我的問題是:禁用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這項教導究竟是一項永恆不變的原則?還是比較像是基本原則下的規則?

神告訴我們,智慧語是一個「帶應許的原則」(教義和聖約89:3)。後期聖徒教會領袖指示我們,教會的成員要禁用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這項教導無論我們住哪,年幼或年長,男人或女人,都適用於所有後期聖徒教會成員。理所當然地,從這個角度來看,這項教導看起來是一項福音原則。

但是,福音原則是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永恆不變的。我們是否能看出這四樣特別指出的物品,無論在任何情況,任何時間和年代中,都是能夠用在選擇跟隨神的孩子身上的永恆律法呢?讓我們看看以下幾點。

 

耶穌基督和祂的門徒,以及古代先知們都喝酒

在古時候,特別是聖經中,酒的用途很平常。舊約紀錄了神接受酒為獻禮,而且神的許多先知都喝酒。酒醉是被譴責的,但是完全禁止飲酒,或是飲用烈性飲料從未是法律中的一部份。

施洗約翰「淡酒濃酒都不喝」(路加福音1:15),但救主來「也吃也喝」(路加福音7:34)。因為祂並無禁止飲酒,所以被誣告為「好酒的人」(馬太福音11:19)。新約也紀錄了耶穌行的第一個奇蹟就是將水變酒。(約翰福音2:1-11)

 

起初並不是一項誡命

值得一提的是,教義和聖約89篇中,智慧語「 以問候的方式發出;不是以誡命或強迫」(第2節),所以早期教會領袖,沒有將教義和聖約89篇的教導視為一項不可違背的規則。約瑟‧斯密以溫和的方式取代了完全的禁止。他和其他教會領袖在19世紀中也持續節制地使用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

 

智慧語的現代例外

智慧語中,主提供了酒精使用的例外,「在祂面前獻上你們的聖餐時才可以。」(第5節)教會領袖後來改變了這節提到的例外,因為此項例外不是永恆的律法,可以隨其他因素改變。救主提到祂會在來時與我們共「喝葡萄汁」。(馬太福音26:29;教義和聖約27:5);就算有人說這些飲料是未發酵的,我確定等到與主共飲的時候來臨,我們會歡喜地接受祂給我們的任何東西。

此外,我們知道教會持續地認可禁用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這項教導的例外存在,如醫療用途。教會手冊中說到這些例外必須在醫生指示的醫療用途下使用。因此,我們偶爾會聽到教會成員因為醫療需求使用了一些禁止使用的物質。

 

智慧語的現代額外規則

當然,有害身體的東西不只有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這四樣。這只是特別在約瑟.斯密的時代中對身體有害的四樣物品。以下無疑地也同樣對身體有害:

  • 古柯鹼和快克古柯鹼
  • 安非他命
  • 大麻
  • 鴉片
  • 搖頭丸
  • 迷幻藥
  • 天使塵

上面舉的例子還不夠詳盡列出所有的危險物品。世界上有上百種對我們有害的物質,那為何只列出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這四樣呢?

顯然教會領袖不認為智慧語應該只包含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他們清楚地表明,許多在教義和聖約89篇未提到的其他物質都應當被列為禁用。教會手冊中關於智慧語的部分提到:

「成員們不應該使用任何非法藥物。成員們也不應該使用有害身體或養成惡習的物品,除非在醫生完全的看護下才能使用。」

「對身體有害和會養成惡習的物質」隨著時間和地點會有所不同。在世界每個角落都有不同的物質,在當地可能特別流行,需要列為禁用。成員們受到教導,當他們對某些可能有害身體的物品有所疑慮時,要尋求當地教會領袖的忠告。

對於那些對身體傷害較小或比較不會養成惡習的物質,也不能完全忽略,但是使用這些物質的決定權則是落在每個人自己身上。培道.潘長老說:

「人們寫信詢問我們教會在智慧語上抱持什麼立場?舉個例子來說,就像是汽水。然後我們想:『他們為什麼要問?』這是一項原則,你有自己選擇的自由。你不需要被吩咐地去做每一件事。也不需要教會對每一樣東西都發出聲明。」

如果就像潘長老告訴我們的,智慧語是一項「原則」,那原則是什麼?

 

我的結論

我的想法是,教義和聖約89:5-9中的教導,並沒有「我,主,特別指定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作為我的人民在任何情況下都絕對不可使用的特定物質。」這類的形式的永恆原則。相反的,透過指出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神似乎給予我們應該避免的物質類型

這樣看來,避免使用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這樣的教導可以說是一項福音規則,而非福音原則。當然,因為後期聖徒教會的領袖們清楚地說後期聖徒們都應該避免這些物品,所以對我們來說很重要。但是不僅如此而已,禁用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是能夠讓我們實行潘長老提到的基本原則更重要的方式。

如果是這樣,哪一些原則是更基本的原則呢?神會給予我們原則之下的規則卻不給我們這些重要的原則嗎?如果有的話,在教義和聖約89篇中的可以找到這些原則嗎?在哪裡呢?

 

下一週的探索智慧語

下一週要探索的智慧語,我們要探索可能的原則來支持避免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這項教導。我邀請讀者們一起來加入這個探索。你覺得透過指出這酒精,菸草,咖啡和茶葉這四樣物品,神是在說明哪些原則呢?我們想知道你的想法。

 

此文章由Jane Birch撰寫,發表於ldsmag.com,標題為《Discovering the Word of Wisdom: Rethinking Alcohol, Tobacco, Coffee, and T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