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聽過「位置決定腦袋」這句話。我們的經歷不但促成而且還定義了我們的觀點。如果你幸運地在社會上逗留得夠久,你也不算太傻,那麼你見過的事,遇過的人會狠狠地衝擊你的偏見,讓你從新思考自己的立足點。
說到這,我欠一些人一個道歉。這些人就是你們。那些我害你們邊緣化的人。那些我長久以來都沒有釋出善意的人。
我生長的環境非常保守。其實是地理因素造成的。我的童年周遭大部分是跟我看起來差不多、想法相近的人。直到我傳教的時候我才有機會和一些不同種族的人建立美好的友誼,那時我面臨了兩個選擇:繼續相信過去的刻板印象,或接受自己的錯誤並拋棄舊有偏見。
我選擇了後者。傳教結束後我和一位墨西哥裔的美國人結婚。我的女兒則是以一位黑人朋友的名字命名。我讓更多人進入我的生活圈,生活也因此豐富了許多。我的決定是對的,我擁有更好的生活。
我以前的錯誤偏見
在上高中以前我和有同性吸引傾向的人不曾有過任何直接接觸,高中時我認識了幾個同性戀的女生(其中一個和我約會後的幾個月就出櫃了,我實在不知道如何釋懷),我只能說我對她們並不友善。高中時期也有一些謠傳是同性戀的男生,我對他們的態度也很不好。
在我到史丹佛上大學以前,我和LGBT文化一直不相往來。大學後我立刻不情願地發現自己幾乎完全不認識周遭的人。若世界上真的有同性戀雷達這東西,我的雷達可能早就燒壞冒煙了。雖然我傳教的時候對於種族歧視有更深的認識,但我還是無法用相同的方式與同性戀者互動。我將自己與那些我不瞭解的人抽離。
這有很多原因,其中一項就是宗教。在我心中,種族和性向非常不同,就算我已經以最寬容的眼光看待,我也未曾認為身為某些種族是個「錯誤」,而且我也不認為亞洲人、黑人、拉丁美洲人是卑劣的人種。他們只是有些不同,我可以接受這些不同點。
但是對於LGBT的人,我個人的觀點大部分源自於我的宗教認知──同性戀是錯的。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我不理解我們的教義,我將同性吸引傾向和同性行為混為一談,所以我對於「錯誤」的定義遠比教會對於「錯誤」的定義還要更廣,但是我會有這樣的看法其實是因為我不曾和那些我認為邪惡的人互動。
展開心胸認識和自己不同的人
生命總是出其不意。首先,在工作上,其中一個和我合作的法律事務所正在招聘秘書。其中最符合資格,且遠勝過其他人的申請者,卻是個不折不扣的男同性戀。若用了他,他就坐在我的辦公室門口。和我一起共用這位行政秘書的合作夥伴知道我的宗教背景,她擔心我與這位同性戀者會有相處上的問題。她直接問我:「這樣真的沒問題嗎?如果不行的話我們可以不要雇用他。」有個聲音告訴我,如果真的有問題的話,那肯定是「我的」問題,若真的是我的問題,那一定是哪裡錯了。所以我同意雇用他。結果,和他一起工作真的好玩透頂!他和我一樣都很喜歡開玩笑,我們兩個一起鬧出的麻煩數量讓我自豪。這是個很棒的工作關係。然而,他是同性戀這個問題…從未浮現。
然後我的生活圈逐漸擴張。我的家人出櫃,熟識的朋友出櫃。這已不僅僅只是工作上的關係,這些人都是我愛的人,我願意為他們犧牲任何事。而他們只是接受了一個我不能接受的生活型態。那我該怎麼做?難道從此不再愛他們了嗎?要如何包容與我們不一樣的人呢?
我花了一段時間試著理解我的感受。我列出那些我愛的人,包含配稱進入聖殿的後期聖徒(就我知道的)、其他對後期聖徒充滿敵意的基督教派的成員、穆斯林、會看實境秀的人、那些通姦淫亂的人、有犯罪紀錄的人、有犯罪沒紀錄的人、騙子、詐欺者、背後毀謗者,還有,嗯,LGBT的人。
噢,還有我自己。也有很多缺點的自己。
面對別人的不同,選擇去愛
我發現如果我只能愛那些以某種標準過生活的人,那我可能會交不到朋友,也不會有家人。而且我會變得孤獨一人。最重要的是,我也無法假裝自己是個基督徒。因為基督不會這麼做。
所以我下定了決心。我可以繼續生活在憎恨我愛的人的深淵,或是我可以放手去愛。我選擇去愛。
這就是為什麼我欠你們很多人這個道歉:我拖太久才去愛。
但你卻不是。
你在我哀傷時同哀。在我需要安慰時安慰我。你的行為比我還像個基督徒。我們所需要的只是愛。
今日有些最豐富最重要的關係存在於與LGBT的人之間。我的心和你的心同在。就算我們對每件事的看法不一定相同,但沒有關係。你和神的關係與我無關,但你和我的關係卻很重要。如果有人讓你生氣,難過,或讓你覺得你比別人還不如,那讓我應付他們。因為你是我的大家庭的一份子。你不是「他們」的一員,你是「我們」的一員。
我不是因為我想你成為什麼人而愛你。
我愛你,因為你是你。
所以我很抱歉。請原諒我。再給我一次做對的事的機會。
原始文章由Rob Ghio所寫,在mormonhub.com張貼,標題為《An Open Letter to My LGBT Fri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