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教會的分裂

當今的摩爾門成員(正式稱謂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仍然施行多重婚姻(一夫多妻制)嗎?回應此問題,已故教會先知戈登.興格萊會長回答:「本教會對於實行多重婚姻並無任何行動。那些執行者不是本教會的成員。如果在本教會中有任何一位成員執行多重婚姻,他們會被開除教籍,那是教會中最嚴重的懲罰。他們不只是直接挑釁政府的法律,也是危害教會的律法!」

1890年,猶他州正式成為美國其中的一州,那年也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鄭重宣告停止一夫多妻制的時候。如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希望世人大眾能夠明白,那些仍然實行多重婚姻的宗教與其並不相同。2008年的一個團體(基本教義派的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因促使未成年人結婚及虐待事件而被媒體爆光, 並指出此事件和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有關。這樣的指控是不正確的。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和基本教義派的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已在1890年因停止一夫多妻制一事完全分離。

 

再次執行一夫多妻律法的原因

多重婚姻律法是在教會復興後受到的神聖啟示中重要的一環。1831年,約瑟・斯密在祈禱中向主求問有關舊約中所談到的多重婚姻的律法。神告訴約瑟・斯密需要在近代再次執行此律法的原因:這世代是主的「豐滿福音期」,因此祂會使所有在古代的律法都復興、實現、並為耶穌基督第二次來臨作準備。因此,執行多重婚姻的律法是在主的命令下執行的。

約瑟・斯密於1831年接受到此誡命,但他沒有馬上公開這個啟示,到了百翰・楊會長時才逐漸在世人中公開。約瑟・斯密先知他自己本身也很顧慮這樣與時代氛圍相斥的律法,將在成員中和社會上引起的反應。但是約瑟・斯密心裡清楚地知道神的一條最基本的法律:一但神通過啟示的方式告訴祂的人民需要遵守的律法,祂的人民就必須遵守以得到神的祝福。

這項啟示被記載在教義和聖約的第132篇中:

「主實在這樣對你,我僕人約瑟說,因為你已向我的手求問,想知道並了解我主,如何在我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還有我僕人摩西大衛和所羅門有許多妻妾一事的原則和教儀上,稱他們為義—-看啊,看,我是主你的神,會就這件事答覆你。所以,準備你的心來接受並服從我即將給你的指示;因為凡被顯明這律法的,必須服從這律法。 亞伯拉罕接受了妾,她們為他生了兒女; 這就算為他的義,因為她們乃是給他的,而他遵守了我的律法; 以撒和雅各也是一樣,除了命令他們的以外,沒有做別的事; 因為他們除了被命令的事以外,沒有做別的事,他們已按照應許,進入他們的超升,坐在寶座上,不是眾天使,而是眾神。

大衛也接受了許多妻妾,我僕人所羅門和摩西也一樣,從創世以來直到如今,我其他許多僕人也是一樣; 他們除了接受不是從我這裡的那些事情以外,他們沒有在任何事情上犯罪。大衛的妻妾是我藉我僕人拿單的手和其他持有此令之權鑰的先知給他的 ; 除了烏利亞和他妻子一事以外,他沒有在任何事情上得罪我; 所以他從他的超生摔下來,到了他的部分; 他離開這世界之後,不能繼承她們,因我將她們給了別人,主說。我是主你的神,我給你,我僕人約瑟,一項任命,並復興萬事。祈求你想祈求的,就必按照我的話給你。」

 

近代早期律法的執行

在神啟示給約瑟・斯密有關多重婚姻的律法之後的幾年中,他非常小心地將這個啟示教導給他身邊的一些成員。事實上,約瑟・斯密只和其他少數的弟兄遵守了這條律法。因為與時代氛圍相斥,這項教儀讓人非常難以接受,在執行上也非常艱辛,即使對約瑟・斯密本身也是如此。百翰・楊在聽完這項誡命後,他說他羨慕那些已躺在墳墓中的人,他希望自己也是躺在墳墓中的人,而不用接受此多重婚姻的教義(Journal of Discourses 3:266,July 14,1855)。

在那時期接受多重婚姻的弟兄姊妹們,他們也在信心上經歷了前所未有的艱難挑戰。因此他們也需要接受到個人的啟示,並獲得從神而來的幫助來遵守此誡命。百翰・楊帶領聖徒們西遷時,更多的後期聖徒成員接受並執行了此律法。

 

一夫多妻律法的廢除

1889年,政府以教會的土地,包括聖殿用地,施壓,要求教會廢除多重婚姻制。在當時的伍‧惠福先知祈禱獲後得指引。神給伍‧惠福先知啟示要廢除多重婚姻的律法。教會將這一啟示以正式宣告的形式由全體成員舉手支持通過,並包括在經文中(參看教義和聖約正式宣告一):

「主透過異象和啟示向我顯示,如果我們不停止實行多重婚姻就會發生的事。如果我們沒有停止,你們就不需要….落干這座聖殿裡的任何人;因為整個錫安地的一切教儀都會停止。混亂會瀰漫整個以色列,很多人會淪為囚犯。這苦難會臨到整個教會,我們會被迫停止實行多重婚姻。現在,問題是,要在這種方式下停止,還是要以主向我們顯示的方式停止,並使我們的先知、使徒和父親們自由,聖殿留在人民手中,讓死者能夠獲得救贖?

……我確實看到了,如果我們沒有採取行動,就會發生的事。這靈在我身上已經很久了。但是我要說的是:若不是天上的神命令我去做我已做的事,我就會讓所有的聖殿從我們手中失去,我自己也會去坐牢,並使大家都去坐牢;當我被命令那樣做的時候來到時,我一切都明白了。我到主前,寫下了主吩咐我寫的一切……。」

主命令要停止多重婚姻的律法,此律法即已停止。因此多重婚姻的實行是違背主的誡命,即使是國家的法律或文化有此習慣,對主來說也是不容許的。因為法律是只能一個丈夫和一個妻子,教會並不會接受多重婚姻的教會成員。

教會的標準經文強調一夫一妻制,摩爾門經雅各書第2章27-30節教導:

「因此,我的弟兄們,請聽我說,並聽從主所說的話: 你們中間任何人都只能有一個妻子,不可納妾; 萬軍之主說,因此我若要為自己興起後裔,我會命令我的人民; 否則他們就要聽從這些話。」

換句話說,主的人民都是一夫一妻制(也參看教會宣言《家庭:致全世界文告》),除非主命令他們做相反的事。後期聖徒相信在教會那時期所執行多重婚姻的律法是來自神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