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門教會的領袖是否有給薪?

簡短的答案:

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中,主教與其他教會領袖──包括傳教士──都不會因為他們的服務獲得給薪。

詳細的答案:

在彼得書卷中,他提醒了耶穌基督教會的領袖,教會中沒有給薪的職務:「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 神的群羊,……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得前書5:1-2)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再次強調了這個警告,主教與執事都「不貪不義之財」(提摩太前書3:1-8)。保羅則寫給提多:「監督既是 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貪無義之財。(提多書1:7)

我們能清楚地看到,耶穌在祂的教會中建立了教友職務──沒有給薪,也不是專業神職人員──主的使徒在他們還活著的時候希望保留這個方式。但是當他們的聲音因殉教而變得微弱時,原本禁止的事就變得普通而為人接受。這未經授權改變了基督原本的教會的教義與實踐方式──有給薪的神職人員──已經持續了好幾個世紀,因此今日有給薪的神職人員常見於主流的基督教中。(給薪的牧師是眾多未經授權更改耶穌原本教會教義的例子之一,這也實現了「離道反教」的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