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否聽過有人說:「我超沒創意的」嗎?我不只聽過好幾次,連我自己都說過這種話。但這是真的嗎?

迪特.鄔希鐸會長在2008年十月的總會大會演講中說:「渴望能夠創造是人類靈魂最深切的一種渴求。無論我們的才幹、教育、背景或能力為何,我們每個人與生俱來都有一份渴望,想要創造一些以往不存在的事物。」這渴望從哪裡來呢?

 

創造者的神

孩子可以從父母身上傳承才能和特性是一項無可置疑的事實。神是我們靈性的父親,我們被賜予祂最偉大的恩賜和能力:創造。

鄔希鐸會長分享:

「想到我們的靈體正是一位具有無窮創造力和永恆愛心的神所創造的,這難道不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嗎?想想看,你的靈體是一件傑作,具備著超乎想像的美麗、功能和能力。」

我們知道,我們的兄長基督也有這項恩賜,祂幫助創造了這個世界。祂和天父創造了我們。誰能說我們沒有被授予這項神聖的恩賜呢?

「創造是神的特質之一。」愛蓮.史瑪麗姊妹在2000年四月的總會大會上分享。「祂將沒有形狀的物質塑造成星星、行星和太陽系。…弟兄姊妹們,我們是神的孩子。我們豈不該以我們父的事為念呢?我們不應也是創造者嗎?」

 

創造:我們的繼承權

鄔希鐸會長教導

「我們與生俱來的權利──以及我們來到這世上這項偉大旅程的目的──就是要尋求和體驗永恆的幸福。達成這目的的一個方法,就是透過創造事物。」

雖然有些人發明或發現奇蹟般的事物造福社會,但其他人也能為少部分的人群建造或設計,尼爾遜會長(他自己也是一個發明家,他幫忙創建心臟手術使用的心肺機器)在2000年四月的總會大會上說:

「人之所以能創造都是因為我們神聖的造物主。設計和建造者的生命及能力皆來自於那位造物主的賜予。」

我們輕輕鬆鬆地就能創造,我們能透過生命創造傳承、身分認同,和快樂。我們需要記得自己可以控制這些事物。我們可以在創造靈性的事物上找到喜樂,微笑和信心,史瑪麗姊妹教導:「我相信我們每天都在雕刻靈魂,不論是我們自己的或是別人的。讓我們現在就立下決心去創造既純真又貞潔的靈魂。」

 

神在世上的創造能力

創造這個字的意思就是「使之存在」。我們知道這不只包含無形的事物。我們擁有神最偉大的創造工具來繁衍。所以我們需要以虔敬的心看待這能力。

培勒長老教導:「我們的身體已被賜予這項神聖的創造力量,我們也能稱之為光,這項能力有力量點亮其他的光。這項恩賜只能在婚姻的神聖約定中使用。透過運用創造的力量,一個骨肉身體才能被孕育,一個靈體才能進入這身體,一個新的靈魂才能來到世上。

這項很棒的力量能夠創造並維持家庭生活,我們只有在家庭生活中才能找到快樂的泉源。這項能力被給予每一個來到世上的人。這是一項神聖且重要的力量…」

創造的力量──或繁衍的力量──並不是神的計畫中的巧合,而是祂計畫中的根基。沒有這項力量,這計畫便無法執行。錯誤地使用這力量則會破壞這計畫。」

忠於信仰手冊中談到「在今日世界中,撒但已誘導許多人相信,婚姻以外的性關係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在神的眼光中,那是嚴重的罪,是濫用祂賜予我們藉以創造生命的能力。」

對我來說,如此強調謹慎使用生殖能力的原因,是因為無論哪種型態的創造都是神聖的,我們被賦予這樣的祝福,而且這樣是我們的身分的其中很重要的部分。

我相信當我們成為神後,我們會需要運用這些創造的力量,我們在塵世生活中曾經練習如何使用這樣的力量。想想這世上的創造,想想那些有創意的解決辦法,透過藝術表達自我、傳述故事、烹調,或創造音樂這之類的。史瑪麗姊妹說:

「創造不是單調乏味的工作,創造是以愛為出發點。當我們做我們所喜愛的事時,我們在進行過程中都會歡欣鼓舞。」

我們需要找到能使用我們來自上天富有創造力的基因的方法。無論是透過寫作、談論、建立家庭,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我們都被賦予這項創造的恩賜。下次當你想告訴別人自己很沒創意時要記得這件事。

 

原始文章由Jannalee Sandau所寫,在ldsliving.com張貼,標題為《To Every Mormon Who Thinks They Aren’t a Creative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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