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幾十年,埃爾維爾.勒巴倫等一夫多妻主義暴力分子,以及沃倫.傑夫等領導人滑稽的行為,已經引起了媒體廣泛的關注。更近期一點,像是「姐妹妻子」和「三棲大丈夫」等電視節目和影集也將現代的多妻主義者推到聚光燈下。在2014年美國的多妻主義者大約有八千人,其中約有一半的人聲稱他執行的是約瑟.斯密所描述的多重婚姻,有許多人也稱他們自己為「摩爾門基礎教義派」。請注意!摩門教徒,也就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現在並沒有實施一夫多妻制!

然而,一些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俗稱:摩門教)的成員也【錯誤地】相信,他們必須要有許多妻子才能超升到天堂最高層的國度。但這並不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義!

一夫多妻才能進天堂

所以,要獲得超升(進天堂)就必須要執行一夫多妻制嗎?

簡答:

不,約瑟.斯密從來沒有如此教導,神也沒有啟示他說一夫多妻制是超升的必要條件。許多現代的多重婚姻主義者,甚至一些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俗稱:摩門教)的成員相信約瑟.斯密以及/或是其他教會領袖,曾經教導:如果要獲得超升,就要實施一夫多妻制。然而,教義和聖約132篇教導:如果我們要獲得超升,就必須要遵守神所制定的婚姻律法,即:永恆婚姻(在聖殿中所締結的婚姻),而不是多重婚姻。

第19至20節非常明確地表示,一對一夫一妻制的配稱夫妻,經由持有適當權柄的人所印證後,就有機會獲得超升,並且「他們將成為眾神,因為他們有一切能力⋯⋯」。而在132篇中的其他經文也說明了主會為了達成祂明智的目的,依照祂的信徒在世上的情況,藉由啟示的方式來命令、准許或禁止執行多重婚姻。很重要的是,未經神所授權許可的一夫多妻制並不是永恆婚姻,而且會造成通姦的男女關係。

雖然早期的聖徒有執行多重婚姻,但教會早在1880年代就已經宣布停止這個婚姻制度。因此,在解讀1890年所頒布的正式宣言,或其他在1880年代所宣布與此主題相關啟示的重要性時,儘管我們能在書籍或其他記錄中,看到許多人對此議題的看法,但在這些意見中,只有「那位」持有印證權鑰的人,也就是先知的意見最為重要。因為只要先知沒有接受到神的許可,就不能執行任何有效的多重婚姻。

 

詳答:

一些觀察人士斷定,約瑟.斯密曾經教導過「多重婚姻是獲得超生的必要條件」。他們可能觀察到,與「多任妻子」相關的疑慮,衍生出永恆婚姻及多重婚姻的啟示,也就是現在的教義和聖約132篇,並推斷132篇中的所有內容都與多重婚姻有關。

然而,教義和聖約132:4-6中教導,要獲得超生,我們必須要遵守的聖約和「律法」為主即將啟示的「新永約」。

「看啊,我向你們顯示一條新永約;如果你們不遵守這約,你們就被定罪;因為沒有人能拒絕這約還被許可進入我的榮耀。因為凡要從我手裡得到一個祝福的,就必須遵守為那祝福指定的律法,和有關的條件,正如那從世界奠基以前就已制定的。關於新永約,那是為了我圓滿的榮耀而制定的;凡接受那圓滿的榮耀的,必須且一定要遵守那律法,否則他必被定罪,主神說。」(教義和聖約132:4-6

一些作家主張這幾節經文普遍地指示人們實施一夫多妻制,並且任何除了一夫多妻制以外的婚姻制度(例如:一夫一妻)將會帶來罪罰。然而,這項解釋錯誤地解讀了經文指示我們應該去遵守的「律法」及律法的條件。因為教義和聖約132:7對這項律法和其條件做了非常明確的解釋: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律法的條件如下:所有的誓約、合約、合同、義務、誓言、誓詞、履行、聯繫、聯合或期望,凡不是由那位被膏抹者為了今生和全永恆,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訂立、同意和印證的,那麼在死者復活時和之後,就沒有功效、效力或力量;而那印證也是最神聖的,並經由我的受膏者傳達的啟示和誡命而執行,而那受膏者是我指定在地上持有這能力者(我已指定我僕人約瑟在這末世持有這能力,在地上一次只有一人可被授予這聖職的能力和權鑰)。因為凡不是要達此結果所立的合同,在人死後就終止了。」(教義和聲約132:7

這節經文非常清楚地聲明,最重要的是,任何婚姻儀式都是由適當的權柄所執行,而「在地上一次只有一人」會掌管此權力。「多任妻子」並不是屬於此「律法的條件」。因此,教義和聖約132:6中提到一個人必須要遵守,否則罪罰就會降臨的「律法」為儀式必須要由「被膏抹的那位」所執行。

一夫多妻才能進天堂

再來,教義和聖約132篇將超升(進天堂)應許給那些由適當權柄所印證,並配稱地生活的一夫一妻制夫妻:

「還有,我實在告訴你們,如果一個男人藉我的話語,那是我的律法,也藉著新永約娶妻,藉著被膏抹的人,我已指定持有印證能力和這聖職權鑰的人,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為他們印證那約;並且對他們說——你們將在第一次復活中出來;如果在第一次復活之後,就在下一次復活中,並將繼承寶座、國度、公國、能力、領域、一切高處和低處——然後要在羔羊生命冊上寫下:他不可犯謀殺以流無辜人的血,如果你們繼續在我的誓約中,不犯謀殺以流無辜人的血,則我僕人放在他們身上的一切事物,都將在今生和遍及全永恆為他們成就;而且當他們離開這世界時,將完全有效;他們將通過設在那裡的眾天使和眾神,達到他們在一切事物中的超升和榮耀,正如印證在他們頭上的那樣,那榮耀將是後裔的眾多與延續,永永遠遠。然後他們將成為神,因為他們沒有終止;所以他們將從永遠到永遠,因為他們繼續;然後他們將在一切之上,因為一切事物都服從他們。然後他們將成為眾神,因為他們有一切能力,天使們都服從他們。」(教義和聖約132:19-20

無論觀察人士想要如何解讀約瑟.斯密所獲得有關永恆婚姻的啟示,上述經文非常清楚地聲明,唯有那些藉著適當權柄印證,並配稱生活的一夫一妻制的夫妻才能獲得超升。(教義和聖約132:19-20) 儘管在教義和聖約132篇的其他部分有提到,一個男人可以在獲得適當權柄的許可,並符合一些特定條件的情況下,迎娶多任太太,但是,這篇經文中並沒有提到一個男人若不渴望第二位太太,就會遭受到神的懲罰。

 

同時,並沒有任何記錄顯示約瑟.斯密或任何其他聖職領袖聲明:所有獲得超升的男人都是一夫多妻主義者。在1892年採證的Temple Lot書面證詞中,伍會長被詢問:「約瑟.斯密在他的一生中,是否在納府或其他地方曾經教導過你,一個男人要在今後獲得超升,他必須要擁有一個以上的妻子?」伍會長回答:「我不確定我有聽他發表過那樣的說詞,或是用過那種型態的說詞。」同樣地,當納府的一夫多妻主義者以及使徒的太太拔示巴‧斯密被質問:「約瑟.斯密是否曾教導過你,一個男人必須要有一個以上的妻子才能獲得超升?」他們皆回答:「我從來沒聽過。」

第三位證人是Joseph C. Kingsbury,他也被問到約瑟.斯密是否有教導過他「一個男人除非有一個以上的老婆,不然無法獲得超升?」Kingsbury回答:「不,先生。他並沒有如此教導過我。他沒有講過任何類似的事」。Kingsbury 回想道:「我從講台上聽到的是,一個男人能與一個妻子一同獲得永恆的超升。」(此段落的引言皆為非官方翻譯)

 

所以,要執行多重婚姻才能進天堂嗎?答案是:不!雖然有許多人錯誤地認為後期聖徒相信,必須要執行多重婚姻才能獲得超升,但是經文中有明確地聲明,我們必須要訂立的「聖約」及遵守的「律法」是永恆婚姻,而不是多重婚姻。唯有配稱地過著福音生活,並藉著適當權柄在聖殿中被印證的一夫一妻制的夫妻,才能夠進入天堂與神同住。

此篇文章已經作者同意於此分享,並稍作改寫,原始文章標題為《Is Polygamy Required in Heaven?

延伸閱讀:《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中的多重婚姻

延伸閱讀:《正式宣言和終止多重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