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年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第一位先知約瑟.斯密寫下了十三條簡短的聲明,敘述了後期聖徒信仰的基本概念,其中第十一條說:

「我們要求有特權可依照自己良心的指引,崇拜全能的神,並容許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特權,讓他們自行選擇崇拜的方式、處所或對象。」(信條第十一條

 

也就是說有些人可能會對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很感興趣,但如果你沒有,也沒關係!你可能還是會有我們的傳教士不時地去敲你家的門,因為我們想要跟你分享我們的信仰。但是如果你沒興趣,你就做你自己吧,不同的觀點讓人生比較有趣!

 

不過我們希望不管是天主教、佛教、道教、長老教、無神論者、傳統信仰⋯⋯等,或是任何人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不會感覺自己的信仰被批評。不管你是哪個宗教團體的成員,我們所信的神都愛你,祂也要我們愛你,不論你的宗教信仰是什麼。兩條最大的誡命是愛神和愛你的鄰人,第二條誡命並不設限於你跟我的信仰是否相同。

 

事實上,我們都是神的孩子,我們都出生在這個世界上。耶穌基督並不只為了後期聖徒的罪付出代價,祂是為了全人類的罪付出代價。耶穌基督愛你,我們也會愛你!為什麼對我們來說愛周遭人這麼重要,是因為多馬.孟蓀會長曾說過:「絕對不要把某個待解決的問題看得比你所愛的人更重要。」

 

1842年,一位名叫約翰・溫特渥的報紙編輯寫了一封信給約瑟・斯密,因為他想知道更多關於後期聖徒所相信的事情。約瑟將信條寄給他來回覆他的問題,為的並不是在試著要讓溫特渥歸信,而溫特渥也不是在試著要揭穿約瑟・斯密。

希望我們都能抱著跟他們一樣的精神來閱讀及分享《信不信由你》系列的文章。如果你對後期聖徒的信仰感到好奇,我們會很樂意幫助你更了解!如果你有疑問的話請留言。我們下次見!

與神更加接近,與傳教士見面

原始文章張貼於saintsunscripted.com,標題為《Latter-day Saints Don’t Just Want to Convert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