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基督徒太過重視神的恩典,以至於有時候忘記了神也希望我們做該作的工。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是福音的首要原則,這意味著要相信祂能為我們贖罪。當我們悔改並遵守祂的誡命時,信心使我們能領受祂的恩典。信心、悔改、努力在思想行為上變得更像基督,這三項行為是我們在塵世生命中所需要作的工。
當我們運用信心,悔改並和耶穌基督立約要遵守祂的誡命,我們了解必須犧牲某些屬世事物以獲得屬靈的恩賜。
罪
說到罪,我們通常講的是不同類型的罪。我們會把我們的罪分門別類。有些罪比較嚴重,有些比較輕微,甚至微不足道。大的罪就有嚴厲的懲罰跟後果。此外,我們通常覺得嚴重的罪比較難悔改,其他的罪相反。自然而然地,我們對於那些嚴重的罪會謹慎避免,但卻忽略了其他我們相信比較沒那麼嚴重的罪。如果我們沒有犯嚴重的罪行,通常就不會注意到其他的小惡。
其實不管我們犯什麼罪,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 所有的罪都使我們遠離天父,阻礙我們和聖靈的溝通。我們所有的人都會犯罪,這是我們自然的本性,從亞當夏娃時起就是如此。在摩爾門經裡,便雅憫王在告訴他的人民他們可能犯罪的狀況下後說: 「最後,我無法把每件引你們犯罪的事都告訴你們,因為各式各樣的方法和手段多得不勝枚舉。」(摩賽亞書4:29) 換句話說,在我們塵世生命裡,我們思想行為中往往會有使我們遠離神及聖靈提醒的部分,領我們到撒但的影響之下。即使是小小的罪,如果累積起來,就會造成罪惡感的負擔,使我們難以遵守其他誡命。
我們是神的靈體子女,並非天生就是邪惡的。然而,如果我們繼續犯罪不悔改,我們就會變得邪惡。世上只有一人是沒犯過罪的,就是耶穌基督。撒但也許不需要花很大的心力誘惑我們犯罪。他知道他有許多的機會,他也知道自然人的傾向是犯罪的。撒但主要的目標(這也是我們最需要警惕的地方)是說服我們悔改是不必要的。他試著讓我們忽略,不承認或拒絕贖罪的力量,或認為我們在此事上不需花費任何心力。他在世界創造之前就已開始這麼作了。
罪惡在情緒上和靈性上會產生負擔,甚至生理上也會反應犯罪的後果。若有人告訴你犯罪不會有後果,那他不是騙子就是靈性上盲目的人。摩賽亞書第章25節,便雅憫王形容那些不悔改之人的最後狀態。「假如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他們就要被交付到自己罪過與憎行的可怕思緒中,這思緒使他們從神面前退縮到悲慘和無盡痛苦的狀態,永不復返; 因此,他們已把罪罰喝進自己的靈魂裡。」
有罪惡的靈魂(A damned soul)就是無法有任何增進的靈魂。英文裡dam這個字意思是停止流通。在耶穌基督的福音裡,這多多少少是指那些沒有在高榮國度(天堂裡最高的境界,基督住的地方。見哥林多前書15:40-42; 教義和聖約第76章) 獲得高昇的人。那些達到超升狀態的人會和基督同作後嗣。那些繼承較低級國度的人將無法獲得這樣的祝福。
當我們的靈性停止進步,停止靠近天父並否認聖靈指引我們的能力時,我們便是「把罪罰喝進自己的靈魂裡。」悔改為聖靈開啟一道門。當我們洗禮時,聖靈不時地會向我們見證,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唯一能回到神身邊的路。祂知道我們的心思意念和行為。如果我們的思想和行為偏離了神,祂提醒我們要改變方向,回到能使我們與神接近的道路。
獻祭
古時候主要求人民獻祭,成為他們悔改並和主更新聖約的一種方式。在摩西律法下,這通常包含一個牲畜的犧牲。悔改之人的罪被轉移到宰殺的動物上,因此罪就在流血中被消除。這種方式一值持續到彌賽亞的來臨,也就是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獻祭的目地是要提醒人民,彌賽亞在未來會為人民的罪提供贖罪。這項知識使人們甚至在救主來到世上前,就對救恩有信心。
動物獻祭並非始於摩西,亞當被命令要獻祭。在摩西書第五章4到8節,我們讀到:「亞當和他的妻子夏娃呼求主的名,他們聽到主的聲音,來自往伊甸園的路上,對他們說話,但是他們看不到祂;因為他們從祂面前被隔離了。祂給他們誡命,要他們崇拜主他們的神,並將他們羊群中頭生的獻出來,作為對主的獻祭。亞當對主的誡命都是服從的。許多天後,主的一位天使向亞當顯現,說: 你為什麼向主獻祭? 亞當對他說: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主命令我。然後天使說:這件事就好像父的獨生子的犧牲,祂充滿恩典與真理。所以,你做的一切事都要奉子的名去做,你要悔改,並且永永遠遠奉子的名呼求神。」
這項教導傳給亞當的後代,包括摩西和以色列人。先知約瑟.斯密說: 「…一個不需要犧牲一切事物的宗教絕對無法產生足夠的力量,產生生命和救恩所必需的信心。」和我們的救恩一樣,我們犧牲屬世事務以和主更加接近,直到我們越來越像祂。主一直都要求忠信之人犧牲,透過犧牲,忠信之人展現他們的信心。
聖餐
聖餐是代替摩西律法流血獻祭及燔祭的福音律法。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之前,祂和祂的使徒在一個私人的房間見面,教導他們聖餐的儀式。在新約路加福音22章19~20節,我們讀到:「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我們也可以在摩爾門經尼三書第18章,救主復活後教導在美洲忠信的尼腓人聖餐的重要性。祂祝福麵包和水,給祂的門徒,然後門徒給群眾。接著祂命令:「你們要常常為悔改並奉我名受洗的人做這件事…使你們得以向父證明,你們一直記得我。如果你們一直記得我,就必有我的靈與你們同在。」
摩爾門教裡的聖餐和大多數基督教信仰一樣,代表基督的身體和血。配稱領受聖餐的耶穌基督後期聖徒的成員(摩爾門教徒),使自己保留與主耶穌基督的聖約,一直記念祂為世界的罪的犧牲,並遵守祂的誡命。如果我們領受聖餐,救主應許我們將會一直有祂的靈與我們同在,如果我們忠信到底,我們將繼承永生或超升。
達林.鄔克司長老解釋配稱擁有主的應許「一直有祂的靈與我們同在」的重要性。他說:「聖靈是我們見證的基礎。祂見證父與子。祂使我們記得所有的事並引導我們真理的道路。聖靈是我們人生路上的指南針。」個人對耶穌基督的見證是我們信仰的基本要素,使我們獲得、增強及保持見證的事物,這些對我們靈性生活是至關重要的。時常擁有聖靈為伴是必要的。為了有與聖靈為伴,我們必須無罪。為了要無罪,我們必須悔改。
當使徒保羅對早期聖徒說有關於聖餐,他警告不配稱吃主的麵包,喝主的杯的行為。(見哥林多前書11章27~30)「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了,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救主親自教導尼腓人:「因為凡不配稱地吃喝我的肉和血的,就是把罪罰吃進喝進他的靈魂裡。」(尼腓三書18章29節)
不配稱領受聖餐,表示我們領受聖餐時沒有完全悔改我們的罪。聖餐的主要目的是更新我們和救主的聖約及配稱享有聖靈為伴。為了能更新我們的聖約,這聖約必須是有效的。受洗時我們所立的聖約之一就是遵守祂的誡命,我們無法更新一個被破壞的聖約。犯罪破壞聖約就要悔改修補及恢復聖約。這表示如果我們悔改,當我們尋求更新聖約時,聖約就仍有效力。只要我們做到三點,我們在受洗時和耶穌基督所立的聖約就會保持效力: (1) 不破壞聖約 (2) 更新聖約 (3) 如果我們破壞聖約,就要悔改,並藉由參與聖餐尋求更新聖約來恢復它。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這一切都是可能的。摩爾門經紀錄救主對阿爾瑪說:「每當我人民悔改,我就寬恕他們所犯的罪。」如果我們悔改,我們被保證能得到罪的赦免,並且我們的聖約會被更新。
為什麼罪的赦免如此重要?就像我之前提的,罪使我們與天父及聖靈的影響力分開。它也會使我們受到情緒、靈性,甚至身體上的重擔。這被稱作「罪的重擔」。我們都曾感受過,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曾犯罪。如果罪累積起來,就會變得難以承擔,甚至無法忍受。未解決的罪削弱我們的見證,破壞靈性力量,使我們容易受到撒但的影響,甚至最後導致反叛及叛教。當我們悔改,獲得罪的赦免,那些重擔就被移去。
天上的父希望我們在生命中有喜悅。祂不希望我們受罪惡的負擔。所以我們如何準備領受聖餐,使我們不會不配稱地領受,而將罪罰喝進我們的靈魂?我們遵行為洗禮作準備時所作的相同步驟。第一,我們運用對耶穌基督的信心,祂為我們贖罪,並且透過祂我們可以得到罪的赦免。第二,我們悔改所有的罪及有罪的行為,並得到罪的赦免。第三,我們再次準備自己和救主立約表明我們願意繼續遵守祂的誡命。
主已提供方法來讓我們獲得原諒,不管是怎麼邪惡的罪。祂在客西馬尼園及十字架上為我們承受那些罪。祂願意犧牲自己,一個為所有人類作的神聖且最後的犧牲,也只有祂才能作到。所以,你覺得祂會對那些不寬恕別人罪過的人有什麼感覺呢? 讓我們一起讀摩賽亞書26章30-31節,祂對先知阿爾瑪所說的話:「是的,每當我人民悔改,我就寬恕他們所犯的罪。你們也要寬恕彼此的過錯;我實在對你們說,凡在鄰人表示悔改時,不寬恕鄰人過錯的,就把自己帶向罪罰了。」
總結來說,在我們領受聖餐之前,如果我們沒有充分地悔改且沒有寬恕別人對我們犯的過錯,我們就是不配稱地領用聖餐。偉大的便雅憫王鼓勵我們:「還要相信你們必須悔改、棄絕罪、在神前謙抑自己;真心誠意地祈求祂寬恕你們;現在,假如你們相信這些事,你們就要去做。」「看啊,我告訴你們,假如你們這樣做,你們必常常快樂,充滿著神的愛,一直保有罪的赦免;你們對於創造你們的神的榮耀的知識,或者說,對於那正確而真實的事的知識,一定會增加。(摩賽亞書第4章10、1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