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太太在一所教會大學教數學。她好幾次抱怨她被班上一位學生的行為弄得很迷糊,也覺得很心煩。過去幾年,越來越多的學生對待他們的教育就像菜單一樣。他們在班上並不是要學習他們應該要學的數學的概念。相反地,他們只挑他們想學的東西,而忽略其他的部分,好像這些概念是選擇性的,是否學會這些東西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每個學期,這些同樣的學生會很驚訝地發現,他們沒有得到他們以為每個星期出席就會得到的成績。出席率也經常被許多學生認為是個選擇性的項目。我太太對最近對我說的是:「我不知道他們從哪裡學到這種行為。但我知道一定不是從教會!」

她的說法讓我開始思考。我了解我們都有我們的選擇權──我們選擇的權利。但是挑選給我們的誡命對我們會有怎樣的影響呢?我們有受到允許去決定我們服從誡命甲,不服從誡命乙嗎?在這件事上我們究竟有多少選擇?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納爾遜說這是「餐廳式做法」。他在2011年四月的總會成員大會上這麼說:

要告誡孩子,他們以後會遇到有些人會挑選願意遵守哪些誡命,而選擇忽視和違背其他誡命。我稱這種行為為選擇性的服從。這種挑選誡命來遵守的行為是行不通的,只會帶來悲慘。我們必須遵守神所有的誡命,才能使自己準備好去迎見神。

 

獲得祝福的規則

要說基督的福音是個好的想法或是一般的指引,就像是在說國家的稅法是種參考而已。這些事情都互相交織在一起,也非常複雜。若我們覺得稅法是壞事,那麼我們碰都不會碰福音。福音包含了所有我們在末日接受審判的時候、人們會被分派到哪一個國度、哪種誡命會帶來哪種祝福、哪種律法歪曲或破壞誡命……等等所需要的律法。福音包含了所有關於贖罪的事情、誰受到贖罪保護,還有我們能如何利用其力量去達成的事。在今生的塵世生命中,每件事都在組成福音與救恩計畫的律法當中被定義與界定好了。我們在教義和聖約130:20-21中受到告誡:

在這個世界奠基以前,在天上就已頒定了不能取消的律法,所有的祝福都是根據那律法而來──當我們從神那裡獲得任何祝福時,那是由於我們服從了那祝福所根據的律法。

當中說到「任何祝福」而非「一個祝福」。所有來自神的祝福都是基於服從的原則。那大概是為何我們接受服從是天上的第一條律法的教導的原因了吧!

 

信心的需求

當我們不相信祝福或懲罰與律法相關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失去對律法的忠誠與虔誠。我們會被說服去做別的事情。為了讓我們變得更真誠服從所有的誡命,我們需要培養給我們力量服從的信心,即便當我們面對反對與嘲笑的時候,我們也能夠服從。我們需要這種信心。羅素‧納爾遜長老在同一篇演講中說道:

我們為何需要如此強韌的信心呢?這是因為前方有許多困難在等著我們。在未來,要當一名忠信的後期聖徒並不容易,也不是一件受歡迎的事。我們每個人都受到考驗。使徒保羅警告說,到了後期時代,努力跟隨主的人「都要受逼迫」。那樣的逼迫,若不是會把你壓得怯弱而沉默不語,就是會激發你在日常生活中成為更好的榜樣,展現出更多的勇氣。

 

救主的教訓

當然,我們必須有選擇權去選擇是否要服從誡命生活。我們常會忘記的是,當我們選擇不去跟隨誡命,我們也會選擇伴隨這個選擇的束縛。誡命的目的,還有為何我們需要以誡命過生活,是所有的誡命都提供了我們身體與靈魂的自由,讓我們能夠在未來有自由去做更多選擇。不服從誡命會導致選擇減少,而最後受到束縛,阻礙我們屬靈的進步。救主以身作則告訴我們,選擇服從誡命是可以做到的。那真的是我們完全能夠掌控的事。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拔.海爾斯在2010年十月的總會成員大會中說:

救主在一生中以身作則,向我們顯明如何運用選擇權。小時候,祂在耶路撒冷決意選擇「以〔祂〕父的事為念。」祂在塵世傳道期間,選擇服從去「行〔祂〕父的旨意。」祂在客西馬尼園裡選擇承受一切痛苦,並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您的意思。』〔然後〕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祂的力量。」 祂在十字架上選擇去愛祂的敵人,並祈禱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最後他被留下為自己作選擇,祂必須獨自一位面對。祂問:「〔父啊〕,為甚麼離棄我?」最後,祂選擇持守到底,直到祂說:「成了!」

雖然祂「像我們一樣不斷受到誘惑」,但是祂運用選擇權所做的每一個選擇與行動,都是為了成為我們的救主──為我們打斷罪與死亡的枷鎖。透過祂完美的生命,祂教導我們,當我們依照天父的旨意去做選擇的時候,我們的選擇權就會獲得保證、我們的機會增加,我們也會進步。

 

結論

選擇權給了我們選擇什麼會做、什麼不會做的能力,但是選擇權也讓我們為這些選擇負責。我們在天上奮力爭取的計畫會讓我們選擇與神一同自由與永生,或是與撒但一起受到禁錮與詛罰。那就是我們奮戰的東西,那也是我們每天在塵世生命中選擇的東西。故意選擇忽略或違背某項誡命是短視近利的。但是有人會責怪身為凡人的我們特別具有遠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