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弟弟目前正在地球的另一邊為我們的國家服務。他真的是親上火線,我們全家人每天都為他的平安祈禱。雖然很難不為他擔心,但我有信心他會沒事,並相信他在神的手中。母親節、他的結婚紀念日、父親節,還有他的生日,他都在離家數千里外的地方度過。在美國獨立紀念日將近時,我無法不去想,我們國家享受的自由其實並不是白白得來的。自由其實有一點是誤稱,因為總是需要付出代價。為自由而戰其實比大部分人想得更蘊含深遠。當一切順利,而家園也都平靜無事時,很容易將我們的自由視為理所當然。我今天祈禱,希望我們都花一點時間反思所享受的自由的重要性──以及其代價。

 

前生,我們為自由而戰

crossroad2為自由而戰的第一場戰役是在天上,來到地球上以前,在那裡我們以天父的靈體孩子生活。透過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俗稱摩爾門教會)的近代先知,以及教義和聖約中的近代啟示,我們學到在天上的這場戰役。古代的先知也在經文中聲明這些真理,包括摩爾門經(是耶穌基督的另一部約書,伴隨聖經的經文,記錄了神與古代美洲大陸居民的互動),還有無價珍珠(耶穌基督教會的另一本經文)。

李海是摩爾門經中的第一位先知,曾說:「世人已蒙受充分教導,能分辨善惡。」(尼腓二書2:5)十二使徒定額組(與總會會長團同為耶穌基督教會的管理體系)之一的羅拔‧海爾斯長老進一步解釋:神聖的指示從天上開始,在大會議中。我們的天父會繼續在塵世中向我們證明自由選擇權的恩賜:「看他們是否願意做主他們的神命令他們的所有事情。」(見無價珍珠中的亞伯拉罕書3:24–25)

但是撒旦反對神與祂的計畫,說:「我要救贖全人類,使一個靈魂都不失落,……所以把您的榮譽給我。(摩西書4:1)「因為撒但背叛我,尋求破壞我,主神,給世人的選擇權,而且還要我將自己的能力給他;所以我……使他被拋下去。」(摩西書4:3)「而且,當天,很多靈跟隨他。」(亞伯拉罕書3:28)確實,「天上群眾的三分之一」(教義和聖約29:36)使用了他們的選擇權拒絕神的計畫。

你我都在那些選擇接受天父計畫,來到地上,擁有塵世生命並進步的人當中。 「我們為了擁有來到地球上獲得身體的機會而大聲歡呼……(因為我們知道)我們藉著忠信,我們會變得像我們的天父,神一樣。」(約瑟‧斐亭‧斯密,《Man, His Origin and Destiny》,1965年)

天上的戰爭是人們為了他們能否自己選擇將要走的道路而戰,所付出的代價確實相當昂貴,特別是對我們的天父來說。他失去了三分之一的靈體孩子,也提供了祂的獨生子,為我們不好的選擇贖罪。但是我們的天父知道,沒有別的方法可以成就祂的事工與祂的榮耀,也就是「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即使是在一個如我們天家般平靜和美麗的地方,也會有人想要取走我們的自由、我們為自己做選擇的能力,想到這點依舊令人難過。

 

美國為獨立而戰

美國獨立戰爭是另一個為自由而戰的苦戰。美國建國之父在宣布獨立時,是在冒著背叛英國國王的風險、失去所有東西的情形下宣布獨立。前耶穌基督教會的先知暨會長,泰福‧彭蓀會長說:獨立宣言中的話證明了建國之父對神的信仰與信任:「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在獨立宣言的結論中寫著:「為了支持這篇宣言,我們堅決信賴上帝的庇佑,以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財產和我們神聖的名譽,彼此宣誓。」這份宣言是簽署的人付出可怕犧牲的承諾。簽署人中的五個以叛國罪被逮捕,並且被折磨至死。十二個人的家被搜索並燒毀。兩個人在革命戰爭中失去了他們的兒子;其他人有兩個兒子遭到逮捕。九個人因傷或戰爭的苦難死亡。神說祂「以流血救贖了此地。」(教義和聖約101:80)(摩爾門經的先知)尼腓寫下建國者「被神的力量從所有其他民族的手中解救出來。」(尼腓一書13:19)

透過許多努力、犧牲、奉獻、流血──以及神的手──美利堅合眾國誕生了。只有神的力量能讓一群下層社會、來自不同殖民地的人,擊敗當時是世界強權之一的大英帝國。確實,許多世界領袖雖有伸出援手,但它們基本上還是靠一己之力。當時是殖民地最大盟國的法國,也一直到殖民地居民有小成功之後才願意加入戰爭。殖民地居民緊守他們對全能的神的信仰。

彭蓀會長說:在1789年他第一個就任演講上,由神養育長大的喬治‧華盛頓總統說:「沒有曾被束縛的人不知道或不景仰那引導人類大事的無形的手,不只是美國人。祂使一個國家邁向獨立的每一步驟,看起來都像是天上特別的帶領。」(《First Inaugural Address》,1789年4月30日)

 

珍惜我們的自由

美國為自由而戰起源於渴望有崇拜的自由,而非統治者的命令。因此,宗教自由的權利是其他自由的基礎。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達林‧鄔克司長老說:獨立宣言將這些真理定位在「不言而喻」之上:所有人「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而政府是為了「保障這些權利」而立。

權利法案的第一句話提供了宗教自由的雙重保證。接下來則保證了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以及列出了使我們自由受到保障的方法,但是一開始宗教自由的保證解釋了為何需要所有這些其他的自由。我們國家建國與憲法體制當中,宗教自由不但促進了公民自由,也是公民自由的基礎。

我們一定要珍惜──並保衛──我們的權利與我們的自由。不用害怕因不同意他人意見而受到報復是民主之美。若任何在公眾廣場的聲音受到禁止,民主是無法成立的。十二使徒定額組之一的多馬‧貝利長老,給予我們行動的召喚:現在,我們大多數的人都不會被召集,幫助國家組織新成立的自由,但是我們所有的人都可以透過在自己靈魂中熊熊燃燒的自由之光參與其中。我們可以肯定,透過我們的行動,我們都是享有自由的美好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