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到我遠離教會教導的那段日子,我常常用漫不經心的態度來掩蓋自己的懷疑。也就是說,當我對福音有疑問,或對教會歷史感到懷疑,我不但沒有費時祈禱,去尋找答案或全盤地了解,我反而相信了通俗的反後期聖徒謠言,然後從此離開了教會。
我對基礎福音原則的輕率態度很不負責任,而且不只傷害了教會,也傷害了我自己,我的見證,甚至傷害了我的自信。
其中一個深植我腦中的藉口就是:「神不在乎我是不是後期聖徒。」祂怎麼會在乎?我是個好人,一個好媽媽,一個忠誠的朋友,可信賴的同事。如果過著善良正直的生活是基本關鍵,那為什麼我還要試著去達到後期聖徒的高標準呢?我已經夠好了對吧?
好到不用履行教會召喚或做家庭探訪。
好到不用繳付什一奉獻。
好到不用去教會。
三小時反覆聽到重複的內容很無趣。我可以做別的事,像是睡覺,或買東西,或去看電影,或是睡覺。我不再需要承擔這三小時的義務。而且有好幾年我都這樣生活在簡單舒適的謊言中。我還是相信神,但我不在認為我需要去相信祂。
這些年我過得很快樂,而且相當滿足。我很安於現狀,直到有一天,我的家庭因為我的自我價值瓦解而分離,那堅不可摧的信仰:「神不在乎我是不是後期聖徒。」變成:「神不在乎我。」
如果祂在乎我,那我11年的婚姻也不會因此失常。如果祂真的在乎我,我的世界也不會變成反覆的荒蕪:我想要回到和過去一模一樣的生活。我不想向前邁進,我想要回曾經擁有的一切。搬到新公寓後,在獨自一人的晚上,我的絕望諷刺迫使我向神呼求,我問祂為什麼不再在乎我了?祂到底有沒有看到?
「為什麼祢不再在乎我了?」
「你們若做我所說的,我,主,就是受約束的;但是你們若不做我所說的,你們就得不到應許。」(教義和聖約82:10)
(附註:謙卑是件有趣的事──我如此的胡鬧高喊:我的生活因為神離開我而被摧毀。但我高聲的呼喊瞬間褪去我的固執,讓我再也沒有藉口。)
好吧,那我必須做些什麼。
透過許多祈禱及研讀經文,我更理解我在今生的角色,我得到了一個結論:我在乎。我在乎自己要不要去教會;每個星期天領受聖餐是我洗禮時做的承諾。我夠不夠好其實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我更進一步地更新我與耶穌基督所立下的聖約:一直記得祂,遵守祂的誡命,並一直有祂的靈與我同在。
我在乎自己是否繳付十足的什一奉獻:這是我對世上的祝福的感謝奉獻,而且我不應該將之視為理所當然。光是相信福音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每天都將福音運用在生活中。神在乎我們是不是摩爾門,因為神需要我們用信心帶領這個混亂的世界。而且祂需要我們用好行為來為祂的兒女服務。
雅各書2:14-17: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暖喫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沒有行為的信心就是死的。對我個人來說,因為我沒有去做那些我願意做的事,我的信心漸漸消失了。信心建立於服從之上,而這就是神要求我做的事。
上星期我在阿富汗服役11個月的弟弟返鄉了。他和他的家庭所做的犧牲是對神真正的信心的見證。我看到我的弟媳站在一旁,他的孩子們奔向父親的懷抱──她毅力不搖的信心看顧並照顧著她的家庭。她在過去一年獨自照顧三個孩子,她是一個獨立、服從、有信心的人。
她的丈夫在遠方為神服務,她也在家裡以好行為,力量,尊嚴為神服務。人們互相反目:校園槍擊,暴動,腐敗,和火上加油和充滿仇視的媒體──我看到了這兩個神的孩子服從的榜樣,將光帶進這世界。
他從未停止服務。
她從未停止愛人。
我曾見過神的愛,我曾經感受祂的祝福。如果我能像我弟弟和弟媳那樣盡力去做好事,我也會得到祂的應許。那些永恆快樂,永恆家庭,和可以與祂同住的應許會實現。
「神在乎我是後期聖徒嗎?」這個問題一直都不存在。值得思考的是:「我在乎我是個後期聖徒嗎?」
原始文章由Megan Ann Steyskal所寫,在mormonhub.com張貼,標題為《Does God Really Care if I’m Mormon》
阿富汗那邊是不是翻錯了? 我看原文的意思應該是在阿富汗服役11個月。
謝謝指教,已更正。